《草根崛起:我在三国乱杀》由翟男大大所撰写,这是一个不一样的故事,也是一部良心历史脑洞著作,内容不拖泥带水,全篇都是看点,很多人被里面的主角沈云所吸引,目前草根崛起:我在三国乱杀这本书最新章节第 92章 呼厨泉带军前来,写了205651字,连载中。
一、作品简介
男女主人公叫沈云的小说《草根崛起:我在三国乱杀》是网络作者翟男大大写的一本书。主要讲述了:(本书架空历史,人物出身有所调整,不写人物表字。)(大脑寄存处……)光和六年公元183年雁门城并州和鲜卑的边界,这也是防御北方游牧民族最重要的城镇之一。此时。残破不堪的城墙上站满了士兵,他们眼神冷冷的……
二、书友评论
草根崛起:我在三国乱杀这本小说是我一直从头连着看到尾的书,好看,我喜欢看小说,看过很多,喜欢看完结的书。这本还是唯一一本每天追着看的,现在每天只能看一集实在是不过瘾。
三、作品赏析
(本书架空历史,人物出身有所调整,不写人物表字。)
(大脑寄存处……)
光和六年公元183年
雁门城
并州和鲜卑的边界,这也是防御北方游牧民族最重要的城镇之一。
此时。
残破不堪的城墙上站满了士兵,他们眼神冷冷的看向远方,面容坚毅,背着长弓,手里牢牢攥着长枪。
此时已经到了深秋,哪怕烈日当空,骄阳似火,整个雁门边塞小城,依然弥漫着刺骨的寒意。
“将军,鲜卑骑兵距离雁门城还有五十里。”
“将军,鲜卑骑兵距离雁门城还有三十里。”
“将军,鲜卑骑兵距离雁门城还有十里。”
城墙上的边靖楼内,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探子前来汇报鲜卑人的动向。
整个城墙上肃杀的气氛越来越浓!
军中的校尉分站于两边,而站在中央首位上的,正是雁门城的裨将军。
沈云。
只见这个年轻男人身高八尺,虎背熊腰,身材长的极其魁梧,却长着一张颇为俊俏的脸。
此时的他身穿汉军制式的鱼鳞甲,外面裹着红色战袍,右手握着挎在腰间的刀柄上。
威风凛凛!
一双虎目,锐利无比,整个人如同噬人的野兽一般,散发着浓浓的煞气!
寻常人看到估计吓的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再探,再报。”
沈云开口,声音清亮,带着一种自信的口吻,丝毫没有大战开始的紧张。
“诺。”
探马双手抱拳,迅速闪身而去。
“高顺,命你带500人驻守南门,务必坚守2个时辰!”
他眼神一扫看向左手边的一位清秀的将领命令道。
“诺。”
高顺双手抱拳,转身就往南门的城墙上赶去。
“张辽,命你带500人驻守北门,不可出门迎敌,务必坚守2个时辰。”
“诺!”
听到不能出城迎敌,张辽脸上露出些许遗憾,但也双手抱拳快速离开。
“郝萌,命你带500人守好西门,西门是咱们撤退之路,重中之重,能不能完成?!”
郝萌一脸郑重,双手抱拳。
“末将领命!”
袖袍一甩,郝萌也奔向西门。
“张杨命你带500士兵在城内布置,务必全部准备妥当,胜败就再此一举!”
“将军请放心,末将愿立军令状!”
张杨双手抱拳,眼神灼灼的看着沈云。
沈云大手一挥,“你我兄弟不用如此,我相信你能完成任务!”
“诺!”
张杨也匆匆下去布置了。
众人离去,边靖楼内,只剩下沈云一人,他闭上眼睛,享受着大战前最后的宁静。
没有惧怕,没有紧张,身体兴奋到颤抖,连血液都在沸腾。
整个人肾上腺素飙升,渴望这一次的收获。
“将军,鲜卑骑兵已不足一里!”
沈云猛然睁开双眼,大步流星的走出边靖楼,来到东门的城墙上。
他往前城墙下望去,一个个身穿兽皮,跨着战马的鲜卑骑兵正往这边赶来。
黑压压的一片,仿佛一波洪流!
“吁!”
冲在前面的鲜卑骑兵拉住缰绳,奔跑着的战马立即减速慢了下来。
让在城头上看着的沈云暗自点头,这帮鲜卑人还真的是个个弓马娴熟啊。
只见鲜卑人马让开一个通道,一个身穿盔甲的虬髯大汉骑着战马来到阵前。
他抬头看向城墙上的沈云,抬起马鞭遥指喝道:“城墙上的人听着,我乃鲜卑骨朵部落的首领,萨里!
快快开城投降!不然城破之时鸡犬不留!”
沈云冷笑一声,“逞口舌无用,有能耐就亲自攻上来!”
萨里不屑一笑:“我们骨朵部落三万勇士尽出,你这座边陲小城还不手到擒来。
你等还是洗干净脖子等着受死吧!”
“首领,和他废话干什么,咱们直接攻城吧,想着汉人白皙的女人我就饥渴难耐了!”
一个鲜卑人咧着大嘴淫笑着。
“哈哈!好!等城破之时,儿郎们尽情烧杀劫掠一番!”
“哦!哦!”
一个个鲜卑人兴奋的叫了起来,像一个个发情的大猩猩。
“攻城!”
鲜卑首领大手一挥,鲜卑士兵抬着云梯就跑了出来。
这些鲜卑人每年劫掠都已熟悉,只要这边陲小城一破,就再也没办法阻挡他们的铁骑了。
站在城墙上的沈云抽出战刀,对着城墙上的士兵高喊:“我要他们未上城墙,先损一万!”
“诺!”
士兵们一个个士气高涨,眼神死死盯着城下的鲜卑人。
三百步!
两百步!
一百步!
就是现在,射!
一轮箭雨,把冲在前面的鲜卑士兵射死大半,鲜卑士兵也举着弓箭反击,
但一方面是居高临下射击,一方面是举臂高射,就算射上来,也没有多大伤害。
鲜卑士兵不像汉人士兵有盾牌格挡,只是靠人数的优势往城墙这边涌来。
“放!”
嗡!
一片箭雨射向城下,带走五六百鲜卑士兵,但鲜卑士兵也已经兵临城下。
抬着云梯的鲜卑士兵把云梯架上了城墙上,随后络绎不绝的士兵朝城墙上攀来!
“倒金汁!”
沈云有条不紊的指挥着士兵。
只见一盆盆滚烫的金汁顺着云梯浇下,被泼到的鲜卑士兵惨叫着从云梯摔下,就算不被烫死也会被摔死。
金汁沾在云梯上滑腻无比,让后面冲上来的士兵也无法攀爬,只好硬着头皮忍着恶臭往上攀爬。
又一轮箭雨射下,城墙下尸体已经堆了厚厚一层。
“鲜卑的勇士们,后面的城中有美女、粮食、金银珠宝等着你们,冲啊!”
随着萨里的动员,又一批鲜卑士兵朝城墙冲来,手脚攀爬就已冲上一半。
“推!”
沈云对着士兵喊道。
城墙上的士兵,拿着木桩对着云梯推去。
眼看就要爬到城墙上的鲜卑士兵还没来得及高兴,云梯就缓缓倒了下去。
他眼神惊恐的看向下面。
只听“嘭”的一声,这名鲜卑士兵就摔倒地上,连同云梯也狠狠的砸在了身上。
当即这名鲜卑士兵口吐鲜血,夹杂着内脏死去。
“废物!”
一名雄壮的鲜卑人,捡起倒在地上的云梯直接架了起来,随后一个手脚麻利的鲜卑士兵冲了上去,直奔城墙而去。
速度之快叹为观止!
“找死!”
沈云也看到这个特别的先登士兵。
抽出战刀随手挥去,这名士兵连同云梯都劈成两半,鲜血内脏洒了一地。
小说《草根崛起:我在三国乱杀》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