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本小说,名为《大明谋:枭雄称霸》,这是部穿越类型小说,很多书友都喜欢李吴山金雀儿等主角的人物刻画,非常有个性。作者“七甲兵”大大目前写了2039014字,最新章节第五百九十七章 尾声,已完结,喜欢这类小说的书友朋友们可以收藏阅读。这本书又名《明末大权臣》。
一、作品简介
小说《大明谋:枭雄称霸》推荐大家一读,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七甲兵,主角是李吴山金雀儿。主要讲述了:因为临时增添了三十一个半大孩子,伙房来不及准备,只能先熬了一大锅黄米粥。即便如此,这三十一个刚刚改姓为李的孩子依旧吃的非常满意。每一个孩子都象饿死鬼投胎一般,好像几辈子没有吃饱过,毫不顾忌米粥的高温,……
二、书友评论
对明末大的历史事件描述不错、只是推演太过理想化,尤其战争戏写的过于理想,看到军校第一次出来杀俘虏就觉得太假,第一次杀人不管怎么样都会有心理波动,人毕竟不是机器,另外战争打得是后勤,作者完全没有说明白武器制作和后勤运输,狂飙突进快速转进需要后勤配合,尤其是现代化战争比老式战争消耗量更大,我不知道那么多炮那么多弹药撒出去怎么运输的。最重要的一点是人作为个体在书中被弱化,理想主义者也不是毫无感情的机器,我们李大帅显然是太过神话了,难以带入。
其他不论,开头太过牵强,简直就是毒点。穿十年,白手起家,怎么可能不通过笼络忠心的人发展自身呢,肯定首推良家子,偏偏上赶着要收一群流民孩子,这无异于是会反噬的定时炸弹,在那个年代农夫与蛇的故事应该要比大团圆现实的多吧。我承认作者是会描写,但是人情世故是真没写出来呀,怎么识人,用人,这应当是他成为财主的基础条件,而不是这样想当然的写。
这是一本刚看时以为是千篇一律的权臣上位的书,看到一半的时候会偶尔看不下去的,但是看到后面就知道这是一本可以看下去的书
真想夸作者是天才,可是太俗了都不如形容你。我想认识你这个明末大权臣的作家,你真的不错,但是作品有些章节字体有错误,给你扣半分啊
(怕不知道开局写什么不武装就算了班底打造呢?)居然十年才开始武装组织力量 皇族的钱给说黑就黑到了 玩游戏都没有这样铺垫呢
三、作品赏析
因为临时增添了三十一个半大孩子,伙房来不及准备,只能先熬了一大锅黄米粥。即便如此,这三十一个刚刚改姓为李的孩子依旧吃的非常满意。
每一个孩子都象饿死鬼投胎一般,好像几辈子没有吃饱过,毫不顾忌米粥的高温,直接就往喉咙里灌,转眼之间就把整整一大锅黄米粥吃的干干净净,甚至把碗筷都添的光洁如新。
孩子们从来都没有吃的这么饱过,一个个摸着鼓鼓胀胀的肚皮发出惬意的呻吟,满是泥垢的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吃饱饭的感觉真好。”
一个小女孩贪婪的舔舐着沾在指尖上的米粒子,意犹未尽的看了看已空空荡荡的饭碗,用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语气说:“要是能有这样的一碗热粥,俺娘也就不会饿死了。”
“俺娘临死的时候对俺说,在这世上,能给俺吃饭的就是好人。”
“先吃这么点吧,再吃的话我怕会撑死你们。”李吴山看了看六斤,很随意的问道:“你是河南人?”
六斤说话的时候带着浓重的河南口音。
“俺老家是荥阳凤凰集。”
“凤凰集?是城镇还是村落?”
“我也不晓得是什么,但肯定已经没有了,全都没有了。”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事情,李六斤用很淡然的口气说:“俺的家没有了,爹娘没有了,凤凰集也没有了,全都毁了!”
“怎么毁的?”
“贼军来了,把家里的鸡鸭粮米抢了个干净,然后就抓人杀人……”李六斤微微的昂着头,似乎是在回忆着那遥远的过去,但语气却、非常淡然,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和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情,“后来官军打走了贼军,又来抢东西,把房子扒了,又是抢人杀人。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被杀光了,我的爹娘和兄弟姊妹全都死掉了,和乡亲们的尸体一起堆在路沟边上,至今我还记得那股死人的味道。后来我跑了出来,被转卖了几次……今年夏天我找机会杀死了人贩子,在逃走的途中遇到了伙伴们……”
河南本是丰饶的中原腹地,近十几年来却成了满是战火刀兵的人间炼狱。李闯、张献忠等人几番劫掠,把中原大地搅了个天翻地覆,千千万万的生民流离失所。官军杀回来之后,再一次重演抢人、杀人的老把戏……如此翻翻滚滚几个来回,就不剩下多少人口了。
侥幸存活下来的人们要么成为炮灰,身不由己的卷入战火之中。要么就如六斤这样被几次转卖,因为比较偶然的因素和无家可归的同龄人相遇了,并且很快就结成一个小小的团体。
为了活下去,这些孩子们什么都敢做,一路躲避战火一路流浪辗转,终于来到了大旗庄……
这三十一个孩子,每人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悲惨遭遇。
在这样的乱世当中,活下去已经成了唯一的动力,而死亡则时时刻刻伴随着他们。
在今年夏天,李六斤刚刚加入这个小团体的时候,还有七十多个小伙伴。时至今日,仅仅只剩下三十一人……
残酷的现实让每一个孩子都变得异常坚韧而且狡诈,总是对外人充满了不信任的心理。否则的话,他们也不会用逃跑来试探李吴山是不是真心收留了。
“亲爹,我们吃了你的饭,总是要给你干活的,有什么活要我们干吗?”
“你们会做什么?会种田吗?”
“不会。”
“会做工吗?”
“也不会。”
“那你们会做什么?”
“我们会偷,我们会抢,我们还杀过人……”
李六斤目光中透露出的凶残让银雀儿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就好像眼前这一群半大的孩子全都是凶猛的野兽,忍不住的微微后退了几步,下意识的藏在李吴山身后。
唯有如此,她才能找到一丝安全感。
李吴山却一点都不在意的哈哈大笑起来:“就凭你们现在的身板儿,走路都打晃呢,还说这样的大话能吓住谁?先把身子养起来吧。”
“以后多吃饭,每天早晨跟着我一起锻炼……”
“什么是锻炼?”
“锻炼就是象我刚才那样围着宅子跑步,若是有哪个敢偷懒,我可不会客气。棒子、鞭子早就准备好了呢。”
“亲爹说啥就是啥,让俺们干啥俺们就干啥……”
“好了,不要总说这些好听的话了,以后看你们的表现吧。让李福领着他们去洗涮洗涮,弄几件像样的衣裳,去吧。”
正准备出门去办点事情的时候,忽然看到刘学究正在二道门外神头鬼脑的朝里边张望,情知他还惦记着昨日许下的事情,朝着那边摆了摆手,刘学究马上一溜小跑的奔了过来。
“那个……李大人,昨日说的事还做数不?”
“当然算数。”
听了这话,刘学究顿时就欢喜起来,一张老脸顿时乐开了花,巴巴的凑到李吴山面前:“李大人组建民团,我等读书种子当然要鼎力相助。莫说是给些银钱薪酬,便是不给也不能置身事外……对了,给李大人做账房的时候,是我自带伙食还是在大灶上吃?”
“给我李吴山做事,当然是要管饭的,刘先生无需多虑,尽管在大灶上吃好了。”
给李吴山打工,不仅可以赚钱,还管饭,平白的又给家里省下一些口粮。尤其是那个“刘先生”的称谓,立刻就让刘学究浑身上下的骨头都轻了几两,好像他真的是一个学贯古今文采卓然的先生,而不是一个半吊子的穷酸文人。
虽然极力保持着读书人应有的矜持和体面,刘学究还是喜的抓耳挠腮:“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来上工?”
“今日便来上工好了,”李吴山笑道:“组建民团招募民练宜早不宜迟,我这里有个章程……”
按照李吴山的章程,招募民练之事很快就定了下来,剩下的事情已非常简单,只需要刘学究写个文告,然后广而告之就可以了。
刘学究最喜欢做书写之类的事情,因为这等于是把他这个账房先生提升到了“文案”的高度。不管怎么说,对于刘学究这种好面子的文人来讲,“文案”终究要比“账房先生”更好听一些,而且显得更加体面。
当天中午前后,刘学究就写好了一份“招募文告”,然后找了一面铜锣,卖力的敲打着在大街小巷里扯着嗓子高声喊叫起来:
“各家各户的听真了,李老爷招人做民练哩。”
“只招男人不要女子,每月给两斗四升谷子,还给十二两精盐。”
“只要做了李老爷的民练,就可以到大灶上去吃,管饱。”
“这么美意的事情打着灯笼都找不到,错过了可就没机会哦……”
刘学究卖力的吆喝了整整一个后晌,效果还真的很不错,当天就有百十来人前来应征,李家大宅顿时热闹起来。
可惜的是,在所有这些前来应征的人员当中,真正的丁壮只有一半多点儿,其中还夹杂了很多年纪偏大的人。
“六叔啊,我记得你比我还要大十来岁,怎么也来应征做民练了?”刘学究捏着笔,始终不愿意在花名册上落下六叔的名字。
六叔是大旗庄的皮匠,因为瘸了一条腿,所以庄子上的孩子们总是戏称他为“六瘸子”。明明已经是年过花甲的岁数,还要出来做民练……
虽说民练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士兵,终究也得弄的象那么回事才好。谁见过六十多岁的瘸子出来当兵的?摆明了就是来吃闲饭的吧好吧?
想不到的是,李吴山却毫不在意,而是很随意的说道:“六叔的年岁确实是忒大了些,腿脚也着实的不方便,但他终究是咱们大旗庄的人,总是要吃碗饭的,就算他一个吧。”
李吴山发话了,刘学究当然乐的做这个顺水人情,马上在花名册上落下了六叔的名字。
就这样,年岁比山梁还要高的六叔就正式成为了大旗庄民团的一分子,也算是找到了一个长久的饭碗,而李吴山的“大善人”名号也就更加的实至名归了。
在这些乡亲们的心目当中,这绝对是一桩扶危济困怜贫惜弱的善举,权且当做是积阴德了。
反正民团也就是那么回事,又不是真的用来打仗,最多也就是维持一下地方治安而已。反正李吴山李老爷有的是钱粮,与其让别人赚去了,还不如把这点实惠留给大旗庄的乡亲们……
短短一天之内,李吴山的大旗庄民团就算是组建起来了,花名册上更有民练一百零四人。
统计好了人数之后,李吴山又给了大家一个惊喜:但凡是报了名的,每个人给了九尺黑布,还有二斤半棉花。
“民练也是兵,总得有件像样的号褂子。大家把黑布和棉花拿回去,让家里的女人缝制成夹袄,就当是民兵专用的号褂子吧。”
只要做了李吴山李大老爷的民兵,不仅可以赚到谷子和精盐,还能省下家里本就不多的口粮,竟然还有额外的衣裳!
领到黑布和棉花的民兵们全都喜出望外,想不到做李大老爷的民兵竟然有这么多好处,纷纷交口称赞李大老爷的德行……
小说《大明谋:枭雄称霸》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