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恶毒娘亲后,全家人都将她宠上天》是由作者“么么愚 ”创作编写的一本已完结古代言情、医术、 古代言情、 穿越、类型小说,贺长恭沈云清是这本小说的主角,第490章 大结局是这本书的最新章节,已更新1008233字。
一、作品简介
热门新书成了恶毒娘亲后,全家人都将她宠上天是由著名网文作者么么愚所著的小说,主角是贺长恭沈云清。主要讲述了:“六娘,你赶紧出去看看,韩家表舅到底找到哪里去了。”让他带孩子进京,幸亏到了京城才犯迷糊。否则半路把孩子丢了,去哪里找?愁人不愁人!韩春来很快找来了,哭丧着脸,心急如焚地道:“云,云,云清啊,安,安,……
二、书友评论
笑得肚子疼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男主角,很少看到有塑造这么有血有肉的男主角,贺长恭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真正的“人”,是一个我能再脑海里能还原出来的人,他不是什么那种无所不能的男主角,也可以说只是一个小角色,但是他是一个真正的有责任心能给家人遮风挡雨的男子汉,他诚实、热情、孝顺、有担当,他不死板也不腹黑,就很“真”,坚持自己的底线,对待任何人他都有自己识人的准则,不会被人轻易地改变自己的想法,也不自负,他尊重别人的想法(虽然不一定认同),总之在我眼里他的优点远远超过他的缺点,这真的是我在小说里最喜欢的男主之一,这样的男人现实真的不多(可能以前的年代这种好男人会多一点),真的写的很好,里面的角色单独分开看也是形象鲜明的,加油,很期待后面的情节
我觉得贺长恭的爹可能不是文老太太的亲儿子,而沈云清可能是文老太太的亲外孙女,老太太的女儿不是丢了嘛,再结合沈老爹说捡东西的时候有些不自在,大概是捡到了人,可能就是老太太的女儿
自从看了这部《嘤嘤嘤》后,就像追电视连续剧一般每天都会等更新。虽然说故事完结了,我相信很多人也和我一样在等篇外。整本书中狗剩这个角色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虽然他身份不显赫,可他对翠花的爱却是那么深厚延绵。他有大智慧(不做皇帝),也有小聪明(一开始和某王爷撇清关系等数不胜数)。他看似铁憨憨,却是整本书最大的赢家吧!有失而复得的家人,有与子偕老的云清,有孝顺的皇帝儿子,以及一群蒲公英家族朋友。一开始我被狗剩“尿不到一壶”和“劈叉”都不会写的直爽性格吸引,后来被他发现蒲公英狗剩其实更像是大智若愚。表面看似吃亏,其实是情商超级高。(很厉害,都把人物写活了!)特别是狗剩没有像其他男主怀疑过女主,而是从始至终宠溺女主。(特别是有人知道沈母的身份想要挟沈云清姐妹时,狗剩处理的就相当漂亮!)狗剩真的是出门居家必备好男人吧!没有狗剩的日子,只能嘤嘤嘤了狗剩只有书中寻,人间唯有二三刷…
文氏应该是先皇后,诈死脱身了!闵家为了自保,不敢要男孩,怕给先皇灭门!堂堂的候府后继无人养废了世子,唉!天家无父子,皇家无亲情,看样子,狗剩的养子大概率也是皇家的孩子
都一百章了,女主没一点喜欢男主的迹象,如此佛系,她是修身养性当菩萨吗,告辞了。
我刚在另一本书里看到他们的结局,狗剩和翠花,他们的养子当皇帝了。
有没有人来说说这本书剧情的漏洞???我说一个,男主新婚后愤而投军,回来后女主不认识男主,瞎掰说自己失忆,这个事情婆家人都没有忘记,就是把男主忘记了,怎么圆过去????
好家伙,这是女主身边丫鬟都得安排个富家公子了啊。。。狗的对象都是王爷家的狗。。。我晕死。过犹不及。压根就不该安排打鱼这角色,这接这海棠和云少爷欢喜冤家得了。非得特意写个打鱼的踩一脚,还踩得莫名其妙。前面压根就没啥铺垫,和海棠没任何关系,然后就看了美女了,就成道德败坏了?就踩下去,好给人家挪位置?他那条件,能见到女主她姐?然后看了就是喜欢上她了?按的描写,女主姐姐算是全国最顶尖的那批美女了。见到她很惊艳失神,很正常。
怎么说呢…看到这里就有很矛盾的想法,一个是:“终于完了”!一个是“这就完了?还意犹未尽”的感觉,其实觉得大大写的很好很好,我很喜欢里面的人物,三观很正,都积极向上,不管是为人处世、家风家训、还是在教育的问题上都描写的很好!很喜欢的一本书,感谢你的正能量!里面的女主估计是很多人都想要的媳妇,里面的男主估计是永远都遇不上却又期盼的另一半!这里的男主没有英俊的外表,没有超高的智商,也没有雷厉风行的商人之色,他……很真实,从名字到整个形象都很接地气,但是他也很朦胧,因为现实基本上找不到这种“心灵美”的相公😂😂😂😂
三、作品赏析
“六娘,你赶紧出去看看,韩家表舅到底找到哪里去了。”
让他带孩子进京,幸亏到了京城才犯迷糊。
否则半路把孩子丢了,去哪里找?
愁人不愁人!
韩春来很快找来了,哭丧着脸,心急如焚地道:“云,云,云清啊,安,安,安……”
“表舅,安哥儿已经来了。”
韩春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彻底松了口气。
他要是把安哥儿弄丢了,以后哪里还有脸出现在沈云清面前?
说起来,她是沈云清婆婆韩氏的表兄弟。
韩家不是临河的,而是一个偏僻的山沟沟里。
荒年里,韩氏被以一斗糙米的价格卖到了贺家,基本上也断了和娘家的来往。
也就是这几年,沈云清去县城做生意,结识了韩春来。
韩春来辈分大,但是年纪并不大,才二十出头,之前就是个市井混混。
后来他给沈云清干活,虽然他结巴,但是人机灵且卖力,渐渐被重用,某次吃饭论起家里,才发现还有这样的亲戚关系。
虽然他有些贪财贪杯的小毛病,但是大抵上,还是十分护着自己人的。
这一条,是沈云清最看重的优点,这几年也没少给他银子。
韩春来找安哥儿这一小段时间就吓得魂飞魄散,弄得灰头土脸,嘴唇都干裂了。
他进屋先灌了两大杯凉水,这才把家信拿出来,然后开始说起家里的情况。
只要不着急,他结巴还没那么严重。
沈云清接过信,看到信封上的“云清亲启”四个字,分明是贺仲景熟悉的字体,铁钩银画,苍劲有力。
就是这臭小子,竟然敢对自己直呼其名了。
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年,正是中二的时候,沈云清也没有多想,拆开信一目十行地看完。
家里还是太婆婆王氏说了算。
这封信,就是王老太太口述,贺仲景执笔。
这老太太,十分干练,虽然已经将近六十岁,但是精神矍铄,家里家外都说了算。
沈云清是由衷地佩服她。
虽然自己有金手指,但是家里的主心骨,却是老太太。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在王老太太身上,绝不夸张。
老太太信里就说了,再等两三个月,地里的庄稼就都收了。
虽然佃户们都是知根知底的,但是东家在不在,肯定不一样。
辛辛苦苦大半年,别浪费了粮食。
既然打算长久搬到京城,家里的房产得安顿,对族里也得安排好……至于读书,明年秋闱,赶趟。
她对自己曾孙子,很有信心,也不给压力,言辞之间十分平和。
这份心境,让沈云清佩服至极。
印象之中,老太太就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厉害人物,根本不像一个农妇。
她一生经历了丧夫丧子丧孙之痛,却还能坚韧不拔地拉扯着家里的孩子,教他们做人,连沈云清都从她那里学到了很多道理。
沈云清对老太太,是发自肺腑的敬重。
家里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比如沈云清想“创业”,别人迟疑反对,她支持;沈云清和温止的事情拖累到了贺家,她开解……
哎,不能回忆了,好想老太太。
那边海棠已经买来一大摞卷饼,又切了一大盘酱肉,韩春来正大口吃着,十分香甜。
他一边吃一边道:“我,我都走出了一天,临,临到天黑,安,安哥儿突,突然拉我衣袖,吓得我,我以为,为见了鬼,差点把我吓尿了……”
然后又絮絮叨叨说了,睡一觉第二天准备把人送回去的时候,贺仲景追来了。
小说《成了恶毒娘亲后,全家人都将她宠上天》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