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推荐各位书友一读,这本书的作者是努力的菜鸟,主角是高顺胡从。主要讲述了:五原郡,九原城西五十里。郁郁葱葱的大草原上,没过小腿的野草向这四野里铺展开来,满眼绿色,很是壮观,让人心旷神怡。一条数米宽的浅浅溪流默默朝着东方流淌,不时有鸟雀小兽在荒草间出没,顷刻又一个闪身,消失不…
《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精彩章节试读
第1章
五原郡,九原城西五十里。
郁郁葱葱的大草原上,没过小腿的野草向这四野里铺展开来,满眼绿色,很是壮观,让人心旷神怡。
一条数米宽的浅浅溪流默默朝着东方流淌,不时有鸟雀小兽在荒草间出没,顷刻又一个闪身,消失不见。
高空中,阳光明媚,一只雄鹰飞旋翱翔,锐利的目光不断的扫视着地面,寻找着自己满意的猎物。
很快,它就找到了自己美味可口的午餐了,一只肥硕的兔子。
雄鹰的翅膀一抖,陡然间改变了方向,如同一道利箭一般就从高空俯冲了下来。
雄鹰似乎都想象到了自己吃着美味的兔肉的美好情景。
那只兔子本来在啃噬着嫩绿的青草,陡然就发觉了危险降临,瞬间就要后退一瞪,弹射而起,向着远处逃命。
忽然,异变陡生,一只干枯的毫无血色的大手准确的捏住了野兔的脖子。
“咔嚓”一声,野兔的脖子就被捏断,直接毙命。
一个人提着野兔坐了起来,一把锋利的匕首直接划破了兔子的脖子,殷红的鲜血立刻就流了出来。
他毫不迟疑的就将嘴巴对准了野兔的脖子,拼命的吮吸起来。
温热的鲜血流进喉咙,让他感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他又可以多撑一天了!
五六天了,他就靠着这个方式,硬生生的撑了下来。
等到再也喝不到鲜血的时候,他才放下了野兔,准备用匕首切开野兔吃肉。
不过忽然,他就停住了动作,目光锐利的看向了远处。
“嗯?”
他耳朵微微一动,朝着一个方向看了过去。
大约在几百米外,有一队人走了过来,这让他眼中陡然光芒明亮起来。
“人!”
终于看到人了,这对于他来说,简直如同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他收起匕首,慢慢站起身来,提着野兔朝着那队人迎了过去。
很快,那一队人也发现了他,但并没有和善的微笑,而是快速的戒备起来,还有两个人直接从背上拿出了弓箭对准了他。
“你是什么人!”对方冷声喝问,是北方方言,还能听懂,不过敌意十分强烈。
他也愣住了,对面的的确是人,只是怎么穿着太奇怪了啊。
他已经数过,对面一共有14个人,11个男人,3个女人,其中,两个孩子,一个老人,剩余的都是从少年到中年不等。
每个人身上穿着都是破破烂烂的,面黄肌瘦,就跟叫花子一般。
最主要的是,那些人的服饰明显不是他见过的任何一种服饰,破烂的粗布衣服上裹着兽皮的,屁股上大洞露出肉的,而且还都是那种古代的斜领大襟衣服,这里虽然是蒙古草原,蒙古族人也有这种衣服,但是如今的社会,什么时候还会有怎么穷的人啊。
关键是一群大男人们头发都很长,不是扎着马尾辫就是在头顶挽着一个发髻,行为艺术?
那个满面虬须的中年汉子大哥你是多久没刮胡子了,一手指长?而且还用弓箭,腰上还挎着一把大砍刀,这也就在电视上看到过的吧!
另外一点就是,他这个地方很奇怪,他连续找了好几天,走了上百公里,竟然没见到一个人,没见到一条公路,和蒙古包,也没有多少人类生存的痕迹,到处都很原始,一切都太奇怪了。
“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的?”他问道。
对方没有回答他的问话,不过却是马上惊喜起来:“是汉人!不是匈奴鞑子!那就好!”
对方直接收了武器,都慢慢走了过来。
他愣了一下,汉人?匈奴鞑子?这词语好像也就在上学的时候历史书上看到过的啊。
他能看得出,对方这些人都很虚弱,就是那个中年汉子,也有些消耗过度体力不支的样子,比他好不了多少。
“哇,阿爷,他有兔子!他打到了兔子!”那个小男孩忽然就惊喜的叫了出来,满眼放光的看着他手中的兔子。
他微微一笑,迎上去道:“想吃兔肉啊,告诉我你们什么人,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
小孩子倒是不怎么怕他,直接就跑了过来,直接就自报家门:“我们是从朔方那边逃过来的,要去九原城,匈奴鞑子又来劫掠了,他们冲进了城里,我们汉人被杀了好多,我父母也死了……呜呜!”
小男孩说着说着忽然就哭了!
他再次愣住了,匈奴鞑子劫掠?杀汉人?这……他感觉三观有些错乱了。
后面的人发现他没有为难小孩子的意思,也都面色缓和了。
那位中年人走过来朝他抱拳道:“这位兄台,不知道怎么一个人在此啊,如今匈奴鞑子又开始肆虐了,你这样太危险了,跟我们一起去九原城吧,等去了九原城,那里有大军守护,有飞将军镇守,那些匈奴鞑子也是欺软怕硬,从来不敢去九原城肆虐!这里虽然已经是九原城范围,但还是太危险了!再说晚上还有狼群,万一碰上了,可就死定了!”
人群里那位老者也走了出来,问道:“年轻人,还未请教你的高姓大名啊,看你一个人能在这草原上存活,想必本事不弱,哦,抱歉,小老儿胡从,字运暠!”
“我姓高,老人家叫我高顺就好!”
“高顺!公子好名字!”胡从夸赞道。
高顺都无语了,这名字还好?
这名字就是老爹当初太懒,随便取的,说是顺口!
不过他越来越蒙圈了,自从他执行任务被敌人炸弹给轰飞了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然后等醒来,就出现在这么一个满眼碧绿的大草原上了,而且全身衣服破烂。
上身基本全部毁坏,也就是防弹衣还算完好,没让他变成衣不蔽体。
大腿上裤子就剩下半截,就像一个裤边没处理过的大裤衩,陆战靴竟然出奇的完好,全身上下的物品,仅仅剩下一柄插在陆战靴里的多功能军刺,被他直接当匕首用了。
关键是,他竟然全身上下没有伤痕,仅仅只是能量消耗过度,全身脱力严重,比较虚弱。
还好,他的特种兵生涯让他在这种环境下获得了极大的生存能力,至少,还活着。
朔方、九原,这些地名都是古地名,他倒是听说过,可是他感觉很荒谬。
如果对照现代地图,他出事地点和他出事地点似乎差别不大,都在内蒙古境内,但曾经可是一片黄沙,很多地方不是黄沙也是一片荒漠的,根本见不到几根草的,可这里看过去满眼绿色,简直让人眩晕,好陌生啊。
“高叔,您能给我吃点肉吗?”那个小男孩见高顺半天没回他话,再次开口问道。
高顺看了一眼这些人,明显都对这兔子有着莫大的希冀,他微微一笑道:“当然可以,给,你们都吃点吧!”
说着他就把兔子递给了小男孩。
胡从上前抱拳道:“小老儿代大家多谢高壮士了!”
高顺被这种古代礼仪看的一愣一愣的,不过赶紧摆手道:“不用客气,都吃吧,不过这么多人,一只兔子肉太少了,你们先找个地方收拾一下生火,我再去打一只来!”
他转头看向那位中年汉子:“这位大哥,可不可以借你的弓箭用用?”
那中年汉子马上取下弓,连同箭筒一起给了他,笑道:“兄台既然会射箭,随便用就是!”
高顺道谢后接了过来,然后仔细的感受了一下这弓。
弓制作的很粗糙,不过,力道很强,弓弦用马鬃制成,凑合能用。
高顺抽出一支箭,搭上对着二十米外的一棵长的最高的草射了出去。
“呃……”
那中年汉子本想要夸赞两句的,看到这一幕,果断低头,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高顺也皱眉,这跟想象的差太远了,他竟然只射出去了十来米远,箭支就钻地了。
继续!
他又再次抽出一支箭,对准那株草射了出去。
第三箭、第四箭……一直到他射到第十九箭,他把所有的箭支都射完了,他终于能把握住了这张弓了。
这弓太粗糙,弓弦也不行,弹力不足,加上他根本不会用,准头太差,也就最后一箭才射中了目标。
他将这些箭一一找了回来,再次找了一个目标练习起来。
就这样连续四次,他总算能做到命中率100%,力道也强劲很多。
那中年汉子都看呆了,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箭术进步这么快的,简直飞速!
高顺这才收回所有箭支朝着远处走去,小河边,总会有很多猎物的。
时间不长,他就再次回来了,手上再次提回来了一只肥硕的兔子。
“兄台,你……简直神射手啊!”那中年汉子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
“呵呵!走吧,去烤兔子肉吃!”
高顺已经决定先跟这些人一起走了,他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自己到底来了个什么地方!
满眼碧绿的草原、一群身穿古人服饰如同叫花子一般的逃命的汉人、匈奴鞑子、飞将军、朔方、九原城……一切都很陌生,他需要好好的了解一下。
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