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报告警官!这个人是连环案凶手!》是著名网文作者哈哈辣所著的一本小说,主角是保姆凶手。主要讲述了:王庭在看完绑架案资料后不久,就启程前往朝阳区大巴站!现在已经坐上了前往安关的大巴。绑架勒索案,只看缉查司拍摄的现场照片,在家里闭门造车,肯定是不行的。一些疑点,还需要现场走访才能找到答案。此刻!他看向…
《报告警官!这个人是连环案凶手!》精彩章节试读
第17章
王庭在看完绑架案资料后不久,就启程前往朝阳区大巴站!
现在已经坐上了前往安关的大巴。
绑架勒索案,只看缉查司拍摄的现场照片,在家里闭门造车,肯定是不行的。
一些疑点,还需要现场走访才能找到答案。
此刻!
他看向侦探群。
关队已经开始解释照片上的三类燃烧痕迹。
“首先,是墙边踢脚板上的焦炭。
这些焦炭的外部形状,是大块的漆黑圆形凸起,成片叠合在一起。
这是典型的,向木材上泼洒汽油等烈性助燃物,才会出现的焦炭形状。
木材在没有烈性助燃物的情况下自然燃烧,形成的焦炭,表面圆形凸起要细密很多!”
关队顿了顿,在群里又发了一张照片。
“这是我刚刚搜到的,木板自然燃烧时形成的焦炭。
大家可以和本案踢脚板处的焦炭对比一下,差别还是很明显的。”
群友们看着两张照片,都露出惊讶表情。
因为焦炭表面的凸起结构,差别确实很明显。
本案踢脚板上的,大小如拇指肚。
自然燃烧的木板,凸起却只有小拇指肚的一半!
秦名:“这么说,本案燃烧房屋的踢脚板上,被泼洒了烈性易燃物?”
关洪峰:“应该是这样!
这种凸起的大小,是判断火灾现场是否被泼洒过助燃物的常用根据。
其余两点异常,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墙面上的V形黑色熏烤痕迹,小时候玩过火的,都应该清楚。
如果火堆或蜡烛太接近墙面,燃烧形成的碳黑,就会在墙面上,形成这种V形痕迹。
在火灾调查中,这种痕迹的位置,通常被认为是最先开始燃烧的地方。
也就是着火点!
在本案的燃烧现场,共找到了四个V形痕迹,也就是四个独立的着火点。
而在意外失火中,通常都只有一个着火点!”
包黑炭:“这个比较容易理解。
我们使用的油灯、烤火盆,如果靠着墙面,也会出现V形痕迹!”
kiko:“哇咔咔,禁言终于结束了,可憋死我了!
话说,墙面会因为黑炭被熏黑。
那包大哥,你为什么叫包黑炭啊,也是被熏黑的吗?”
包黑炭:“憋瞎说,人家可白了呢╰_╯╬!
@朝阳神探,群主,能把这死丫头再禁言吗?”
方沐:“咳咳,不要歪楼,说回案子!
照关队的解释,四处V形痕迹的底部,也可能被泼洒了助燃物,然后被纵火者点燃。
是这样的吧!”
关洪峰:“没错!
最后,就是木地板上那条燃烧形成的不规则焦黑痕迹了。
这种燃烧痕迹,通常认为是纵火者在地板上泼洒助燃物的轨迹。
自然燃烧,几乎不会形成这样的不规则痕迹!”
听完关队的解释,侦探们都露出思索神情。
踢脚板上的大块圆形凸起。
墙面上的V形黑色痕迹!
地板上的不规则燃烧轨迹!
这些证据无一不说明,有人在屋内泼洒了助燃物,火灾是有人蓄意纵火。
但问题是!
缉查司和消防队,借助各种高精尖设备,都没有在燃烧现场,收集到一丝的助燃物分子残留。
这也是不正常的!
根本不符合物质交换定律!
秦枫:“有泼洒助燃物才能形成的燃烧痕迹,但却没收集到助燃物分子。
这案子,太反常了!
这可能也是安关缉查司,认为这案子无法定性的原因。”
关洪峰:“没错,纵火案,是很复杂的。
我刚刚所说的,也只是通常情况下的结论,并不绝对准确。
在没有绝对证据的情况下,将案件存疑,是合理的!”
秦名:“我看了死亡保姆的尸检报告,也是无法定性!
因为尸体的烧焦程度,太严重了。
皮肉、内脏全都烧没了。
骨骼都烧成了焦炭!
这种情况,根本无法确定保姆死前,有没有受到过袭击。”
狄大胖:“这似乎又是个无法解释的疑点!”
宋铁面:“群主,这个疑点暂时搁置,添加到疑点便贴上吧!”
王庭也同意暂时搁置,但这时,他的脑海里忽然响起提示音。
安关缉查司那边,有新线索了!
提取后,王庭一看,顿时意外,笑道:
“倒是巧了!”
朝阳神探:“保姆应该是被杀的!
火灾,应该也是有人蓄意纵火!”
“啊,为什么?”
“群主有新发现吗?”
“这是怎么确定的?”
……
在大家的疑问中,王庭将新证据,上传至群空间。
这份证据,是庄园中其她保姆的口供,以及排班表。
还有死亡保姆的通讯、出行记录!
据此能证明,案发当晚,发生火灾时,恰巧是死亡保姆照顾孩子的时间。
而她却出现在保姆住处,并被大火烧死!
也就在这期间,孩子被绑架!
这几乎不可能是巧合!
关洪峰:“再加上这份证据的话,倒确实可以说,火灾是凶手蓄意纵火!
保姆也是凶手杀死的!”
秦枫:“虽然还不能100%确定,但我们可以先沿着这个方向调查!”
关洪宇:“也就是说,火灾、保姆的死亡,都是凶手的计划?”
唐仁:“声东击西?这个我熟!”
狄大胖:“宋洪钟当时没有报警,对案件调查的影响很大!
缉查司和消防队,不知道孩子失踪,自然没法将两个案子联系起来。
否则,他们应该很早就判断出,凶手放火杀人!”
kiko:“火灾和保姆死亡现在可以定性,但,其实还有一个疑点!
凶手是如何将保姆带到失火房屋内的?
按说,保姆当时应该在庄园二楼的育婴室,照顾孩子!
而不应该出现在保姆的住处!”
关洪宇:“是被绑匪打晕,拖到了住处,然后点火?
不对……”
关洪宇自己就发现,这说法说不通。
在起火之前,保安、保镖各司其职,庄园里还有人巡逻。
凶手不可能悄无声息的控制保姆,将她带离主楼。
这期间,一定会被人发现!
方沐:“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死亡的保姆,是自己离开主楼,回到住处的。
问题是,是什么原因导致保姆在工作时,偷偷摸摸离开育婴室?
她为什么没有告知其他人,还没有找别人代班?!”
秦枫:“我有一个假设!
保姆是绑匪的同伙!”
小说《报告警官!这个人是连环案凶手!》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