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人公是墨卿云的都市生活小说《开局一支笔:我在末世当魔王》强烈推荐大家阅读,作者许千鹤十分给力。简介:窗台边的鸟儿歌唱着,一颗颗晶莹剔透的露水从窗台的小花上滑落;早晨那一缕缕的光芒射穿薄雾照进了窗台。楼下停车场,重型摩托车催着油门的声响在租屋楼层里形成微微的回音,一辆辆汽车发动着引擎似乎在告诉睡梦中的…
《开局一支笔:我在末世当魔王》第3章 双魔入人间
窗台边的鸟儿歌唱着,一颗颗晶莹剔透的露水从窗台的小花上滑落;早晨那一缕缕的光芒射穿薄雾照进了窗台。
楼下停车场,重型摩托车催着油门的声响在租屋楼层里形成微微的回音,一辆辆汽车发动着引擎似乎在告诉睡梦中的人儿该起床干活了。
猛然,她从睡梦中惊醒,睁开眼一秒也没有停顿地坐了起来。
朝窗外看了一眼,浅蓝色的天幕让她不禁倒吸一口气。
由于平日上班的生活都是摸黑出门,出门时大多的人都还沉浸在与周公的美梦当中,所以基本上除了鼻鼾声,周围不会有太多的声音。
人们日出而作的声音,以及被旭日照亮的天空提醒着她睡迟的事实。
把原本还盖在身上的被单往旁边掀,她慌张地下了床,以生平最快的速度梳洗一番,换上了制服后她把挂在门边的包包往背上一甩,风风火火地出门了。
出门时,她发现她家表妹的鞋子还整齐地排在鞋柜上。
“有父母在身边的孩子真好。”她不禁感叹,至少有父母在身边的孩子不必活得那么拼命,因为凡事还有父母在背后撑着。
在租屋楼下打了一辆计程车,出租车司机很热心地驶进一条鲜为人知的捷径。很快地,预料中经理燃烧着怒火的脸出现在眼前。只是她没想到经理会如此大费周章站在花店门口等着她的到来。
她怀疑自己上辈子应该是干了什么对不起经理的事情,以致这辈子他总处处刁难她。
“墨。卿。云。你知道现在是几点吗?” 把双手环在胸前,经理斜靠在花店门口的门框上,挡了墨卿云的道。
原本想微笑着蒙混过去的墨卿云听见经理那咬牙切齿的话后,只好露出洁白的牙齿干笑:“哈哈,那个......对不起经理,我睡迟了,这就马上去开工。”
“墨卿云,你真当这里是你家开的花店,想几点上班就几点上班呀?一句对不起就可以了事?你知道今早有多忙,其他的同事帮你分担了多少个花束订单吗?” 终于经理还是按捺不住怒火破口大骂,店里的同事也纷纷一副看好戏的眼神看了出来。
“可是经理你也知道我昨天为了帮花店赶订单一个人通宵啊,我又不是刻意迟到的......”她还记得前一晚接近放工时经理才交给她二十个订单,说是急单要她一个人赶完。通宵赶订单没有加班费也就算了,现在就因为迟到两个小时把她责备得像是旷工好几天,墨卿云心里有些不服。
“好啊,这才在花店上班半年就忘形了,还学会顶撞上司。我看你这个星期的薪金也别想领了!” 语毕,经理愤然而去。
忽然墨卿云的手机在口袋里震动着。打开手机,她收到一封她表妹发来的简讯:“墨卿云,你出门又忘记锁门了!”
关掉手机,墨卿云紧紧地握住手机,洁白的牙齿咬着薄薄的嘴唇,在嘴唇上印下一排齿痕,接着一副怒气填胸的样子走进花店。
“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摆脱这种受尽白眼和欺压的生活。” 抱着对自己的承诺,墨卿云就这么干活直到夜幕低垂。
夜里,花店附近的狗儿肆无忌惮地哀鸣着。
最近花店那区也不知为何忽然就多了许多的流浪狗。由于花店那区属于郊区,周围大多是独立式洋房并没有小吃街或商场之类的场所,所以一旦踏入夜里人烟自然不比租屋区多。
郊区除了几盏路灯和洋房里透出的灯光就只剩下花店还亮着灯。灯火稀疏下狗儿的哀鸣让人心里不由打了冷颤。
正埋头苦干的墨卿云似乎感觉阵阵冷风吹入花店。
随着冷风的流动一道影子从大街上逃亡般窜进花店,把店里装着郁金香的花瓶给撞落。
“是谁?” 她蹑手蹑脚地拿起了扫把的握柄,试探性往破碎的花瓶处捣了几下。
破碎花瓶的那头并没有传来任何动静,看来是墨卿云自己多疑了。
正想转身拿畚箕清理地上的碎片时,墨卿云迎上身后那一身黑衣的蒙面人,接着整间花店因电线短路而陷入黑暗。
黑暗中,墨卿云借助大街上透入花店的微弱灯光才能勉强看见自己的五指,但是眼前蒙面人的双眼在黑暗的衬托下异常犀利让她她瞠目结舌。
那殷红的双眼在黑暗中发着光。
蒙面黑衣人对于行踪暴露也显得有些错愕,没等墨卿云回神黑衣蒙面人便按着左肩一溜烟地消失了。紧接着几道黑影也同样伴随着冷风从街上窜入花店内,然后“唰唰”地从墨卿云的身边划过,出了花店。
好不容易消化了那常人无法接受的异况,墨卿云心有余悸地拿出手机往黑衣人最后所处的位置照去,她发现地上多了一滩黑糊糊的粘液还有一只黑色钢笔。
另一边。
下班后她习惯直接到离工作室不远的小吃街外带一份素意大利面才回家。由于正处晚餐时间,小吃街里座无虚席,但是素食摊位的阿姨还是不忘忙里偷闲地和她聊着:“我听说昨晚隔壁几条街的债券大厦有人跳楼了,而且还穿着古装。君幂你有看到吗?”
“不是跳楼,听说是在拍戏。”昨晚她确实有经过债券大楼,不过当时只剩下寥寥无几的围观者和路上凹陷的痕迹,当事者已经离开现场了。“要是跳楼现场一定会有血迹啊,可是当时并没有任何血迹。”
“也许吧,对于这件事目前还是三人六样话。不过你一个人进出家门要小心,最近怪人怪事特别多。”说完阿姨将食物递给了君幂。
回到房里打开了手稿,君幂从包里掏出了一只钢笔,钢笔的笔杆,笔盖和握位呈白色,钢笔的笔盖上有着玫瑰金色的半翼,笔舌同样是玫瑰金色看起来和一般签字笔无异,但是打开笔杆里面压根儿不见吸墨器。
“怪事?” 握着手上的钢笔研究了好一会儿,她从来不用钢笔,这支笔是债卷大楼后才出现在她包里了。“不过这应该也不算什么怪事,钢笔看起来比较像是别人不要的瑕疵品。”抱着可能是别人不小心把钢笔落在她包里的心态,她很自然地握起笔在稿上随意地比划。
钢笔的笔尖并没有碰触到手稿,但是此时手稿却不可思议地出现了几道方才君幂比划的线条,线条上还微微透着亮光,维持了不出几秒的时间线条便消失了。
此时君幂的脑子里忽然又出现了半年前天雷划破天空时的画面:“我喜欢写作因为在我笔下,一切的不可能都将成为可能......”脑海里的画面,一位金发碧玉的美少女天生有一种能力那就是她笔下所写的一切都会成真。只是这次出现的画面更清晰了,金发碧玉的美少女手握一只半翼的白色钢笔,笔下是一本手稿名为——《开局一支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