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林乐幽宋临渊小说皇世子的绯闻女友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古代言情文,它的作者是鱼骨刺。简介:这几日,孟玉华都不来将军府了。毕竟来得次数多了,又有闲言碎语传出。毕竟这个世道对离异女子的宽容度几乎为零。因此,姜玉华和林乐幽只能各忙各的。姜玉华也当林乐幽去大学了,乐得清静。最让人焦虑的,还是远在天…
《皇世子的绯闻女友》第10章 为什么要长嘴
这几日,孟玉华都不来将军府了。毕竟来得次数多了,又有闲言碎语传出。毕竟这个世道对离异女子的宽容度几乎为零。
因此,姜玉华和林乐幽只能各忙各的。姜玉华也当林乐幽去大学了,乐得清静。
最让人焦虑的,还是远在天边的林盛。一个半月了,就连行军到了哪里,是不是已经开战都不得而知。
诺大的上京,竟是一点消息都没有传出来。
林乐幽无比怀念她的手机。如果穿越能带手机来就好了,嗯,最好还能有电和网络。
这个时代的信息实在太滞后,她现在就是写信,也不知道寄到哪里。
她就纳闷了,为什么别人穿越都有金手指,她家啥也没有,连原主的记忆都是零零碎碎的,当然也没啥用。唯一庆幸全家魂穿,可还被拆得东西南北。
最重要的是,她现在连谁忠谁奸,该抱谁大腿都不知道。
唉,这个本太难打!
林乐幽难得今天没出门,晃晃悠悠地倚在秋千上,全身瘫软。她累了,只想摆烂。
“咚!”一个小小的白影撞在她脑袋上,随后掉在她面前,翻了翻白眼。
呔!
哪里来的妖怪,竟敢碰瓷!
再一看,原来是只鸽子。
咦,太瘦了。
“小姐!鸿运当头!”跟着林乐幽读了一月书的云豆,突然冒出四字成语来。
呵呵,她竟无言以对。
突然,林乐幽一个激灵!飞鸽传书,这不古装剧经典桥段嘛!他爹来信啦!
还没细想,林乐幽就一个翻身滚下秋千。
戳了戳翻着白眼的鸽子,感觉这鸽子已经快断气了。这是飞了多久,实在太可怜了。
“云豆,要不我们今天中午加个菜?”这话听得云豆眼睛一亮。
鸽子似乎听到了什么可怕的声音,艰难地睁开眼,强撑着身子摇晃着站了起来,还朝她跺了跺脚。
一生要强的鸽子。
“身无几两肉,一点都不丰满,硌牙,算了。”
如果眼神能说话,林乐幽肯定它在骂自己“狗”。
林乐幽瞥见鸽子的脚上果然绑了一个小小的竹片筒,密封性极好。
取出信纸展开。
字很小,像米粒一样。看上去不是她爹的字迹。也是,这么小的字,肯定是要练过的,她爹肯定写不出来,应该是找人代笔的。
“吾儿,见信如晤。”瞧瞧,这第一句就不是她爹的风格。
按照林教授的写法,肯定是:“闺女呀,想爸了没?爸给你带了好吃的。”毕竟她当年第一次高中寄宿回家,他爸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继续看信。
“为父已经到了大尧铜关镇,城外三十里,就夷族地界。这里果然如你我所想一般,黄沙漫天,气候异常恶劣。
为父这身体竟然异常健康,且有陈副将与秦军师对为父颇多照拂,故为父一切安好。
为父已经想出制敌之策,不出三月,就可班师回朝。为父还为你准备许多了铜关特产,无需言谢。
对了,切记多多探望你母亲,此乃为父心中大事,为父常因此事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你懂否?”
好吧,就冲最后一句,我姑且相信你是我爹了。
林乐幽看着信,心中的石头放下了大半。
信里一直在报平安,没有什么实质性内容。也是,毕竟还在打仗,写多了也怕泄露军机。
“云豆,来,把这信装个信封,写上我的署名,立刻差人送到孟府。记住,一定要亲自交到我娘手上,不可过他人之手。”
云豆拍拍胸膛,一脸坚定:“小姐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OK,姐妹,信你!”
啊,心情大好,瞬间又有了赚钱的动力。
不过林乐幽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她突然想到晚上还有一个灯会要参加,有一个难缠的人要应付。
傍晚,一个自称宋临渊身边的下属前来传话。说是他家主子包了艘船,就在九曲溪,邀请林乐幽酉时三刻登船。
得嘞,土豪包游轮了,这个时辰,妥妥的豪华晚餐走起。
挑了件水红色折枝花绸衣,简单挽了个小发髻,簪了几朵宝蓝色珠花,林乐幽便挽着云豆,清清爽爽出了门。宁川和宁归紧跟其后。
因为距离不远,几人就一路逛了过去。林乐幽诧异地发现,大尧人民对节庆活动的重视异常之高。
这才一天没出门,沿街就挂满了各色灯笼,各家店铺门口还散落着一大堆。地上还铺满了红毯,都望不到尽头。
天还没黑,人潮已经涌上了街头。各商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各家楼房上还零零碎碎撒下一些彩纸来烘托气氛。
哦吼,敲锣的,喷火的,胸口碎大石的,古装剧诚不欺我呀!
为了安全起见,大家把林乐幽护在中间,云豆更是死死抱着林乐幽的手臂,怎么也不松开。
正当他们举步艰难之时,突然出现一队护卫,虽然打扮得像普通家仆,但这气质,一看就不像。
一个个一米八高个儿的大帅哥直挺挺地站成一排,谁家家仆颜值那么高来着。
那个眼熟的下属来到林乐幽面前,抱了抱拳,弯着腰恭敬说道:“林小姐,这里人多眼杂,为了您的安全,主子命我来接您过去。”
林乐幽看了看两旁对他们窃窃私语的人群,一阵无语。你们这阵势如此高调,这就不人多眼杂了吗?抽得什么风?林乐幽只想快速逃离社死现场。
到了九曲溪,林乐幽发现自己无语早了,这……
满眼愕然。
好大的船!这简直是一套移动的千平大别野呀!雕梁画栋,金光闪闪,都快闪瞎了她的钛合金眼。
这还不算,抬眼望去,船上全是灯笼。大的、小的、方的、圆的,扁的,还有各种动植物的,五颜六色,好不热闹。
对了,那船头是什么?花?花团锦簇?反正在林乐幽看来,审美没有,壕气倒是十足,嗯,诚意应该也算十足吧。不过她还是觉得宋临渊是在纯粹地炫耀。
宋临渊站在船头装得一派高深莫测。夕阳落在他身上,竟然和船上的金光融在一起,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大家应该懂得吧。
林乐幽觉得今天的宋临渊穿得也尤其骚包。头戴紫金玉冠,身穿玄色镶边金丝暗纹团花长袍,一把紫檀折扇悠闲摇曳。
明明是浓烈色调,可配上他的脸,林乐幽竟然硬生生地看出了病娇的味道。
这人,果真有病,而且有大病!
不过,对于林乐幽这颜狗来说,她还是忍不住多盯了一会儿。
她想,看看,应该不违法吧。
在宋临渊“请”的动作中,林乐幽终于登上了大别野,哦,豪华游船。
上了船,她才发现,船上不止他们,还有一些贵女、贵公子们。
嘿,真是孽缘不浅,冤家路窄。赵新语竟也在其中,不过却不见周莲儿。想来应该是周莲儿的身份太低,还够不上登船资格。
赵新语显然也注意到了她,她朝林乐幽上下打量了一番,随后目光充斥着浓浓的鄙视。但此时她也不敢出声。毕竟,谁都不敢在宋临渊的船上放肆。
“船上风大,来,披上。”一件胭脂色织金披风落在了林乐幽身上,大小刚刚好。她诧异抬头。
只见宋临渊俯身下来,凑在她耳边,轻声道:“就知道你为了气我而随意穿着。瞧,别人鄙夷了吧。真是笨死了!”
林乐幽肺都快气炸了!她刚刚怎么会觉得宋临渊还挺贴心的呢。
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长了一张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