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小说《应龙血》推荐大家一读,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严岩盐,主人公是马克白柒柒。简介:(五)喝酒这时,房间里蓦然又凭空出现了一扇门。还是刚才赤精子离开的那扇豪华中式大门,出现的时候依然霞光万道,异香扑鼻。金色的琉璃瓦,绿色的滴水檐,朱红色柱子撑着抱厦,黑色的大门上镶满了金色的门钉,整个…
《应龙血》第5章 喝酒
(五)喝酒
这时,房间里蓦然又凭空出现了一扇门。还是刚才赤精子离开的那扇豪华中式大门,出现的时候依然霞光万道,异香扑鼻。金色的琉璃瓦,绿色的滴水檐,朱红色柱子撑着抱厦,黑色的大门上镶满了金色的门钉,整个就是清朝皇家的审美。在通体白色的巨大屋子里,这扇大门显得五彩斑斓,无比艳丽。大门打开的时候,马克看见门上衔着门环的神兽椒图似乎在动,翻着白眼,露出一副无奈又不屑的表情。
大门里缓缓飞出一张桌子四把椅子,雕龙画凤,做工精美,像是凡人界的金丝楠木做成,金色荡漾,流淌着水波一样的纹路。
穿着洒青道袍的赤精子和另一个穿着白色鹤氅头纨发髻作道人打扮的老者走了出来,赤精子手里拿着一个黄金蟠龙酒壶。只见那白氅老头挥手一拂,金丝楠木的方桌上顿时出现了四只杯子,外加一堆零食,零食用黑底红文剔犀漆器攒盒盛放着。马克看着竟然是绿豆糕,威化饼干,薯片,话梅之类若干,顿时纳闷,神仙下酒的点心难道不应该都是蟠桃仙杏,龙肝凤髓啥的么?
广成子笑着对那个白氅老头点了点头,问候道:“好久不见啊黄龙。”
黄龙也嘿嘿一笑,道:“听赤精师兄说他找杜康为这位马小友炼出了一壶仙酿,我心痒嘴馋得很,于是一起前来叨扰广成师兄,要一杯酒喝。”
广成子又对赤精子点点头,说:“倒是有心了。”转头对马克说:“坐下边喝酒边说话。”说完自己和两个老头一起坐了下来。
马克一脸懵逼,不明所以,也不好多问。也诚惶诚恐地在那张空出来的金丝楠木椅子上坐下。于是一张桌子围坐着穿一身黑色笔挺西服绅士范儿十足的广成子,穿青色道袍仙风道骨鹤发童颜的赤精子,穿白色鹤氅平易近人一脸馋相的黄龙,和穿着Northface红色冲锋衣满脸问号的马克,四个人那是相当的不伦不类。
马克忽然发现,四个人的衣服四个颜色加上当中的黄色金丝楠木桌子,正好暗合五行之色,相生相克,不知道是不是凑巧,心里觉得有趣,笑了出来。看了看四人面前的杯子,自己面前的那只南红玛瑙杯子上赫然镌刻着一头朱雀,三个老头也是果不其然,广成子拿着墨玉玄武纹高脚杯,黄龙面前是羊脂玉薄意浮雕白虎纹杯,赤精子则是青瓷螭龙纹杯。马克觉得自己看出了其中的一些门道,不由有点沾沾自喜,颇觉得自己根骨不浅。
“请问三位仙长,我们四人围坐成五行之相,广成子仙长穿黑色座位在北方属壬癸水,赤精子仙长穿青位于东方甲乙木,黄龙仙长穿白位于西方庚辛金,而我位于南方,属丙丁之火,这其中有什么讲究吗?”马克压抑着心中的小得意,问完问题后期待着被三位神仙赞赏,心理幼稚得像个学龄前的儿童。
“哦,没有讲究,就是觉得这么搭很好看,比较符合我的审美。”赤精子环顾了一下四个人的位置,毫无波澜地说,口气平得如被熨斗熨过一般。马克顿时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巴掌打了一下脸。
“位尊五行乃是本心,小友无需太着念。”广成子笑着说。
“神仙就是神仙,喝个小酒还那么多破要求。这个赤精子就是闷骚,审美情趣这么花里胡哨。”马克心中讪讪,嘀咕了一下,转而也不敢多有腹黑,在座都是大仙,说不定自己的心理活动就被谁用什么法术给窥探了去。
“马克小友我就不多说了,他们都知道你为什么前来,只是你自己还不知道而已。这位是赤精子,这位是黄龙,我们几个师出同门,我最年长,所以我是他俩的师兄。都是活了近万年的老东西了,不用客套什么,马小友你想怎么称呼他们都行。”广成子介绍道。
“赤精大仙,黄龙大仙,我借花献佛,给两位仙长倒酒。”马克拿起酒壶给三个老头都斟上了酒。放下酒壶,心里才忽然醒悟想起,既然是师兄弟,这位黄龙一定就是昆仑十二金仙里的黄龙真人。封神演义里出场次数颇多,每次都是出来混脸熟。一没徒弟,二没法宝,三没本事,从没胜绩,别说金仙级别的对手,甚至有时连低级别的敌人也不太打得过。也不知道这个黄龙真人怎么混到金仙这个职称的,简直就是名不副实,尸位素餐,不折不扣十二金仙排名第一的酱油王,他能像广成子赤精子这样历千劫而不死,活到现在见到马克,还坐在一起喝酒,这黄龙真人简直是个神仙里的奇迹。这不,现在又来蹭酒了。凡人界的现实中这样的人马克也遇见过不少,只是从不曾想到神仙中的酱油王黄龙真人还真会被自己遇上。
马克觉得封神演义能把黄龙真人写成这样,只有两个可能,要么黄龙真人事实就是如此不堪,要么就是黄龙和作者关系不好。马克脑子里浮现出柏鉴·许仲琳同志高冷的样子。
不知身在何处的柏鉴忽然打了个喷嚏,神鬼之体看来也不是很靠谱嘛,咳嗽放屁打喷嚏都时有发生啊,柏鉴暗忖。
“此酒乃是杜康花了一百天用了百花百果百蒸百酿而成,赤精道兄还在酒里加了龙血丹一枚,极是难得,马小友真的是面子极大,我厚着脸皮也过来凑个热闹,讨一杯这个五百酒喝喝。”黄龙真人说道。
广成子微微点头,神色如常。马克却有点受宠若惊,他完全没想到这个傲娇的赤精子大仙也是为了自己前来,刚才出现又消失,敢情是去给自己拿这个五百酒去了,这可让人情何以堪?黄龙真人虽然看着是打酱油的,心中也定然有所想,否则怎么可能贸然前来?只是,这酒百天百花百果百蒸百酿,难道因此就叫五百酒?神仙就这么没文化么?就不能好好起个名字么?
广成子笑着看了看马克,说:“你一定到现在还很纳闷,究竟召唤你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
马克点点头,寻思着我纳闷的事情多了去了,我还纳闷你为啥穿西服,酒仙杜康为啥会给我酿酒呢。反正终于要进入正题了,这种旁枝末节的问题随意聊天时候再问也行。
“我的酒是不是变质了?喝个酒怎么那么多问题?”赤精子忽然打断道。
“也对,先喝酒,这酒后劲有点厉害,凡人怕受不住。马小友你喝慢点儿。”广成子说着自己先拿起酒杯呡了一口。
赤精子自顾自吃着桌上的零食,丝毫不理别人。黄龙真人虽然嘴上说前来蹭酒,倒也不急着端起杯子,而是笑眯眯地看着马克喝酒。
马克心里着实也是好奇,便捧起酒杯,心想这可是自己有史以来第一次接触神仙界的酒,还是传说中的酒仙杜康酿造的。如果可以用凡人界的价格体系去衡量这杯酒,而这酒真有黄龙真人和赤精子说得那么稀罕的话,那么这杯酒的价值可能无法计算。如果真要用金钱价格去核算,马克觉得约摸这一毫升的价格至少等于十瓶拉菲,还是按传说中1982年的真酒市价。虽然现在随着82版拉菲的名气如日中天甚嚣尘上,品味人士早已经不以喝拉菲为荣,而是转去糟蹋罗曼尼康帝了。但是作为一个酒业贵族的价格标杆,拉菲市场价还是很坚挺地竖立在那里。所以,按照马克内心估算的价值,呡一小口咂巴个味道就算是两毫升,也得是一辆保时捷911的价格。也就是说,如果折算成资产的话,光这呡一口酒的价值就已经具备了让张美嘉青眼有加芳心暗许的资格。同样如果能折算成资产的话,马克喝下这杯酒,自身价值飞涨,也就已经看不上张美嘉这样的女人了。要是还能把这酒杯也一并顺走的话,天知道能拍卖个多少钱。某富豪拍卖到一个明代成化窑的鸡缸杯,花了2.8个亿。自己手里这个南红玛瑙朱雀纹酒杯怎么看也比鸡缸杯值钱,也不知道是哪个神仙用过的,说不定还捎带了些仙气。他下决心有空向赤精子把这个酒杯要来。看着赤精子也不像很小气的样子,你不小气,我就发财了啊。
马克心里不着边际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手里拿起杯子,努力使自己颤抖的手平稳下来,要知道哪怕晃出杯子浪费了一滴酒,都是经济上的莫大损失。
马克将酒送到嘴边微微呡了一口。霎时间,满口腔里都是奇异的不可言状的香甜醇厚之味,随着舌尖弥漫开来。仿佛……一辆保时捷911顺着自己狭隘的喉咙开了进去。现在不是考虑酒价的时候好不好,折算成保时捷什么鬼?
进入嘴里的液体像活的一样,呲溜一下窜入嗓子,转瞬化作一股暖流,自行沿着四肢百骸到处流动,须臾,便到了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马克顿时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化作一股洪流涌进了自己的脑海里,随即又散了开去,就像无数海浪拍打着自己的大脑,而大脑则像一块礁石。就在他浑身血流汹涌流动的时候,脑子里各种毫无逻辑的幻觉也随之纷至沓来:“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玉帝举杯相邀,王母玉面含笑……嫦娥陪着吃饭,玉兔烤一大盘……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张美嘉满眼桃花投怀送抱,董事长忘乎所以语带撒娇……”一想到自己公司董事长一个东瀛糟老头子对着自己撒娇,马克顿时觉得浑身毛骨悚然,浑身一激灵,似乎清醒了过来。
此时马克觉得身体里的各处经脉脏腑像被撒进了一把跳跳糖,几乎能听到整个身体噼里啪啦响个不停,极是舒爽。他下意识将冲锋衣的袖子捋起,只见手臂上的鳞片纹路流淌着金色的奇异光芒。
三个老头子也不喝酒,目光灼灼看着马克的瞳孔由黑色转变成金黄色,转而又由黄转黑,恢复成原来样子。广成子一拍手,笑呵呵说道:“果然是好酒,暂且喝这么一口,喝太快怕是醉个三年。”
“已经醉了。”马克神思清明下来,仿佛时间已经过去了半辈子,心中骇然不已。又觉得自己身体舒爽,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这么充满活力,体内好像有什么东西要活过来一样,马克自己也说不清楚。按照小说电影里的桥段,自己应该是得到了莫大的机缘,但是这个机缘背后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这就是马克现在还无法知道的了。
“马小友,你长大到现在是不是有觉得自己身上有些与众不同?”广成子看马克清醒了过来。
“啊?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除了胳膊上天生就有这鳞片的花纹。”
“再仔细想想,兴许有,你自己不自知。”
马克皱起眉头,仔细回忆自己的成长史,好像除了老爸说自己出生的时候雷电交作,其他并无特殊之事。真有什么与众不同,也不会现在还是个公司小职员吧?难道天生异象真的被自己的名字克住了?
“那么我问你,你从小到大,受过伤没有?”
马克闻言,忽然像被一束光照进了自己的意识,他猛然惊讶地想起,自己好像真的从来没有受过伤。大凡孩子小时候调皮,磕磕碰碰自然难免,磨破个皮,摔个淤青啥的都是正常不过的事情。马克想到自己八岁时候因为调皮,从三楼的楼梯滚到了二楼,当时把自己老妈吓个半死,而马克爬起来拍拍灰,半点事情也没有,当初也不以为意,只是觉得摔得比较幸运而已。当时爸妈后怕不已,检查了半天,还去医院拍了X光片,也没发现有啥异常。老爸当时还很得意,说自己名字起得好,把邪祟都克住了。还有一次是大学时候遇见流氓抢女同学的钱,虽说马克本身不是那种特别能见义勇为的人,但是当时马克对身边同行的女孩颇有好感,何况自己不惹事但也不怕事,所以也根本没怂,以一敌二,和两个流氓扭打在一起。结果流氓怕闹出事情来,扭打半天后落荒而逃,事后检查自己身体也没发现异样,只是衣服被利器划开了两道口子。混乱中马克也没注意流氓动了刀子,还庆幸自己还好没被刀子划中。
广成子现在这么问自己,必定是知道自己的身体有特殊性,难道自己的身体不会受伤?所以当时从楼梯滚下来,和流氓搏斗,自己完好无损并不是偶然的侥幸?而是本身的身体强度就特别高于常人?流氓的落荒而逃难道是因为用刀捅了自己,发现自己安然无恙而被吓走的?如果是这个结论的话,马克成长过程中有一些当时不以为意,但是仔细推敲则有点不可思议的事情就说得过去了。如果真是这样,那还好自己不自知,也不是个好勇斗狠的人,否则恐怕人生轨迹走向偏差,也许早就成为名震一方的金牌打手了吧?打不死的小强?
“大仙这么问我回想起来,从小到大好像是没受过伤。只是平时也不太注意,也不会打架争斗,小磕小碰都是以为自己运气好罢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若非身上有此物,我又怎么会糟蹋一颗龙血丹?”赤精子喝了一口酒,看了看马克插嘴说道。
“我身上?赤精大仙说的是什么啊?”马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