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李轩小说乞活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穿越文,它的作者是三尺明月。简介:点菜这种事情当然是要由马富这种专业的人士来做,他点的样式很多,应该有七八种的样子,每种只要半份。在金凤楼,素菜是可以半份半份点的,所以点的种类虽然多,但实际上也并不会出现两人吃不了浪费的情况。而且马富…
《乞活》第9章 酒楼(下)
点菜这种事情当然是要由马富这种专业的人士来做,他点的样式很多,应该有七八种的样子,每种只要半份。在金凤楼,素菜是可以半份半份点的,所以点的种类虽然多,但实际上也并不会出现两人吃不了浪费的情况。而且马富毕竟在酒楼里干了这么久,自然是知道哪些菜好吃不贵的,两个人林林总总的大体算下来也不过两三百个铜钱。
李轩也没有刻意的去要求马富去点上一些很贵的东西,或是假意的推让一下,倒不是因为钱的原因,主要是在他看来,若是真的要花上很多钱,恐怕三哥也会因此而感到有所负担,那便失去了他请马富吃饭的意义。而且,他身上的钱虽然不能说很少,但总归是不多的,根本没必要为了摆阔让自己受罪。
菜上的很快,只见刚才的伙计左手和小胳膊上拖着两个小碗,右手从肩膀到手掌又叠放着八九个菜碟,来到李轩桌前,逐一分发,没有丝毫差错。
李轩冷不丁的问道:“刚才你的那位主顾没有难为你吧?”
马富摇了摇头。“没有,王公子待俺很好,每次来这里吃饭都会唤俺在一旁伺候。俺跟他说你要请俺吃饭,他只是愣了一下便答应了。”
李轩笑着说道:“那就好,别因为耽误了你的老主顾就行。”
大概是很感激李轩请自己吃饭,马富难得的主动关心起了李轩。:“轩哥儿这次来城里赚钱的法子找到没?”
李轩满脸无奈的摇了摇头:“倒是没什么头绪。”
“可惜俺没什么见识,从小到大除了种地,就只在酒楼里干过,不然一定帮轩哥儿找个赚钱的法子。”马富一脸懊恼的说道。
马富说的倒是真心话,他是真的想要帮李轩做上点什么。在他的眼里,李轩认得字,是读书人,远比自己这个闲汉金贵的多。要知道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即便再穷,再落魄,依然可以鄙视他们这群靠体力劳动的人。这个时代的风气就是如此,马富自小就在城里打拼,看人脸色,自然是明白这个道理。如今碰到李轩,他不仅不会看不起自己,还请自己来这么大的酒楼吃饭,马富当然就把李轩当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李轩笑着说道:“那你想好一定要告诉我,我就等着按你的计划发笔大财了。”
马富郑重的点了点头。“俺一定好好想。”说完就沉默不语,满脸深思状,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俺也想不到什么好的办法,俺除了知道开酒楼赚钱,其他的俺也不知道。”
李轩笑道:“开酒楼我也想过,可需要的本钱太多了,食材、人员、场地、这些都需要钱,我手头上没那么多钱,所以暂时来说还是不是适合的。”
马富点了点头,紧接着又摇了摇头:“也不一定要开那么大的,像是楼前卖灸鸡和烤鸭的刘大哥,虽然比不上这楼里赚的多,但每个月也能有不少的收入。我原本也是想做的,只是不知道卖什么,做的饭又很难吃,所以才一直没做。”
三哥的一番话犹如醍醐灌顶,让李轩茅塞顿开。自己总想着赚大钱,总想着干那些看起来很高大上的买卖,可那些买卖要的本钱也多,自己根本不适合。三哥看问题就很脚踏实地,从实际出发,不像自己这么好高骛远。就现在来说,开个小吃摊子肯定是最合适的,成本低,回报高,简直没有比这更适合李轩的了。记得后世李轩的邻居在夜市开了个小吃摊子,三年在西安全款买了两套房。现在即便是消费水平没后世那么高,但成本反而更低,应该也不会差上多少。
想干就干,李轩拍了拍马富,神神秘秘的说道:“三哥,你想不想发财?”
马富一听,顿时来了精神。“轩哥儿有主意了?”
李轩微笑着点了点头:“我就开一个小吃摊子,至于卖什么,容我暂时保密。但我一来要教村里的孩子们识字,二来进城的路实在太远,我自己不太方便,三哥你愿不愿意来帮我?”
拉上马富一起搞,自然不会是李轩一时的心血来潮,一来就像他说的,他还要教村里的孩子读书,自然不可能有很多时间来县里开小吃的摊子;二来马富比他更熟悉县里的情况,李轩拉上他一起搞,很多事情自然就不用李轩去操心;当然还有一点李轩没说,他不清楚那个想要自己性命的仇人是否就在灵寿县城里,县城本就不大,若是李轩自己来开小吃的摊子,那个想要自己性命的人只要在城里就不可能不注意到他,到时候难免再遭他暗算,李轩可没自信再从那个仇人手里逃走一次。
马富先是点了点头,又是摇了摇头,紧接着又点了点头,这才有些为难地开口道:“这事俺要回家跟俺爹说一声,看他同不同意。不过轩哥儿找俺,自然是看的起俺,就算俺爹不同意,俺也去帮你。”
李轩重重的拍了拍马富的肩膀。;“那就这么说定了,放心,我肯定亏待不了你。”
马富一脸严肃的点了点头。“轩哥儿,我信你!”
找到了发财的点子,自然是要庆祝一番的,酒当然是不会点的,毕竟下午还有正事要做,虽然这个时代的酒水度数不高,对于喝惯了后世动辄四五十度白酒的李轩来说这点度数完全就是小儿科,可那是对李轩原来的身体,这个身体能喝多少度的酒,能喝上几碗,李轩心里还是完全没数的。
酒虽然没有,但好在酒楼外有卖果汁的摊子,倒也不贵,十文钱一碗,马富去买了两碗,就当做酒水庆祝了。
酒足饭饱后,李轩就叫马富下午跟着他走,小吃摊需要准备的东西很多,仅靠李轩一个人是根本拿不过来的。
就在两人刚要走出门时,恰好遇到了也是刚吃完饭,从楼上走下来的王公子,马富跟他很熟悉,既然遇上了自然就要上前打声招呼。
马富热情的上前打了声招呼。“小王相公。”
李轩站在门口处,他和这位王公子都不认识,自然也就没有打招呼的必要。
那位小王相公正低头想着事情,突然被马富的招呼打断了思绪,倒也没生气,抬头看了马富一眼,笑呵呵的说道:“原来是你小子啊,我当是谁吓了老子一跳。”
马富尴尬的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小王相公在马富四周瞅了一眼,发现并没有其他人,于是好奇的问道:“不是说有人请你在金凤楼里吃饭么,怎么就你自己一个人?”
“俺们也是刚刚吃完,轩哥就在那里。”马富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指了指门外的李轩。
李轩虽然没进去打招呼,但也在一直关注着楼内交谈的两人,见马富将自己指给那位王公子,也就礼貌的抱拳打了声招呼。:“王公子。”
王公子饶有兴致的走到李轩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不确定的问道:“读书人?”
马富一脸骄傲的抢先回答道:“轩哥儿当然是读书人,他在我们村教娃娃们念书,教的可好了,他当然是读书人,还是很厉害的读书人。”能有一个读书人请自己吃饭,马富当然会觉得很骄傲,将李轩夸得越高,他当然也会越有面子。
李轩笑着摆摆手:“公子不要听三哥瞎说,他是在外面给我留面子,我书读的不好,只是认得几个字而已。”
王公子闻言有些惊讶,再次仔细的打量了李轩几眼,见到李轩手里拿着之前在地摊上买的书,笑着说道:“你这人不实诚,不过倒是挺有意思的。”
李轩笑着问道:“公子何出此言?”
王公子指了指李轩手里的书,慢悠悠的绕着李轩踱步。“若只是识字,买这些书干什么?据我所知,若不是想要考取功名的读书人,是根本不会读这些书的。至于说你有意思嘛,如今的读书人一个个整天只会咬文嚼字,明明已经混的穷困潦倒,却还看不起其他人,像你这样能不自持身份,能请马富这样的人来金凤楼里吃饭,当然很有意思。”
李轩笑着说道:“公子大惊小怪了,三哥帮了我的忙,那我就请三哥吃点好的,这本就是应该的不是么?如果说身份的问题,看公子的穿着,想必公子的家里应当在灵寿县也是有些地位的,公子不还是和我们聊上了这么半天么?”
“说的不错,确实是我少见多怪了。”王公子大概是想到了什么,指着自己的鼻子对着李轩问道:“你难道不认识我?”
这问题反倒给李轩问住了,李轩想着,难道他之前认识自己?于是反问道:“难道公子认识我?”
王公子愣了愣,回过神来说道:“你确实很有意思,我现在对你的兴趣越来越大了。”
边上的马富还想帮忙解释李轩是失忆了,所以才认不得他,可话还没开口,就被王公子打断道:“今天还有事,改天再来找你,你明天还在这里么?”
李轩点了点头。“公子若是有事,自可先行离去。明日我和三哥的小吃摊子估计会在这里开起来,还请公子过来尝尝,做的好不好吃,也能给份建议。”
虽然很诧异一个读书人怎么会开个小吃摊子,但王公子还是答应道:“好的,我一定来。”说完,便告辞离开。
王公子走后,李轩也就向马富问起了他的身份。王公子本名王富贵,但他最讨厌别人叫他的名字,也可能是他的名字和马富很像,所以才会如此照顾马富。王公子家里是做茶叶生意的,算是灵寿县的首富,这里离北边的辽国不远,他家的茶叶很多都是卖给辽国人的,在本地倒是卖的不多。
当知道这位王公子就灵寿县首富的儿子时,李轩还惊讶了片刻。在城里闲逛时,包括吃早餐的时候,李轩没少听到这个人的八卦,可李轩实在是很难将那些八卦和刚走的这位王公子联系起来。总的来说,李轩对这个王公子印象还不错,看起来虽然像个纨绔子弟,但说话办事都很直率,还有几分潇洒的意味在里面。这样的人不会受世俗的眼光所拘束,自然会干出很多常人所不能理解的事,但本性不坏,倒是很合李轩的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