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言情小说穿成七零炮灰知青,揣着空间下乡 的作者是一株铃兰,主角是林筠漫魏烨林。书中主要讲述了:“小呀么小二郎……”林筠漫嘴里愉快的哼着歌往男朋友的宿舍走,她的手里还拎着一只活蹦乱跳的鸭子。只是被林筠漫扼住了自由飞翔的翅膀,只能“嘎嘎嘎”的叫个不停却始终挣脱不开。“老实点。”林筠漫毫不客气的一巴……
《穿成七零炮灰知青,揣着空间下乡》 免费试读
“小呀么小二郎……”
林筠漫嘴里愉快的哼着歌往男朋友的宿舍走,她的手里还拎着一只活蹦乱跳的鸭子。
只是被林筠漫扼住了自由飞翔的翅膀,只能“嘎嘎嘎”的叫个不停却始终挣脱不开。
“老实点。”林筠漫毫不客气的一巴掌拍在了鸭子的脑袋上,嘀咕道,“再不安静回家立马炖了你。”
虽然她的确打着回家很快就炖了它的心思。
鸭子被林筠漫一巴掌拍的晕头转向,半天愣是没发出一点儿声音。
林筠漫顿时满意了。
今天是胡绍华的生日,所以她特意买了一只新鲜出炉的鸭子准备大展身手。
这鸭子还不是在菜市场买的。
三个月前,她还是一个心心念念想拥有一块自己的菜地的支教老师。
比起大多数在社会上奔走的社畜,林筠漫可以说是无缝衔接事业单位。
因为不想让自己英年早秃,所以她在进入事业单位后立志躺平,虽然过程不是全然如意,整体却也还好。
因此她也被一众同事冠以“咸鱼头子”的美称。
她原本是一个孤儿,在孤儿院和学校的帮助下磕磕绊绊读完了高中。
大学费用并不少,但好在有助学贷款,于是林筠漫果断贷款,大学里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仅自给自足还还清了贷款。
大学毕业后,在其他同学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前往社会闯荡的时候,林筠漫果断考取了事业单位。
成为了一名小县城的小学老师。
因为被抛弃和听说了太多婆媳关系新闻的原因,林筠漫对婚姻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
看着身边的同学成双成对,林筠漫内心里又透着一丝渴望。
大三的时候,一位名叫胡绍华的学长出现在了她的人生中。
胡绍华大四,对林筠漫进行了长达一年的死缠烂打,那些小女生所期盼的浪漫他全都做到了。
即便林筠漫将自己包裹的很严,但终究不是铁石心肠,在被人如此放在心上的情况下还无动于衷。
加之她内心也渴望被人爱,于是顺水推舟,一年半之后两人便在一起了。
但在一起之后林筠漫也直说了自己的要求。
暂时没有结婚的打算,更没有去见家长的打算,如果对方不接受现在可以反悔。
反正她现在有正式工作,老了也有国家给保障。
与其生个不孝子和找个难对付的婆婆,自己潇潇洒洒的,不比一地鸡毛好?
让她意外的是胡绍华竟然直言他刚好也是这样的想法。
两人一拍即合。
今天是两人在一起的一周年纪念日。
林筠漫利用暑假前去贫困山区支教回来后,便想着在这个既是纪念日又是对方生日的日子里纪念一下。
在山区支教的日子里,学校曾分给她一块体验田。
林筠漫兴致勃勃的一手包揽了打理菜地的活。
从翻地、播种到拔草、施肥、收获,林筠漫从中感受到了满满的成就感。
要知道她自从小时候在孤儿院的时候帮忙打理过,长大以后就再也没有种过菜了。
小时候只感到累,压根没感觉到一丝丝享受。
但自从进入事业单位,繁重的工作、闹腾的熊孩子以及背后不可理喻的熊家长,短短两年让林筠漫一度以为自己要英年早秃。
在这种快节奏的生活中,林筠漫反倒喜欢上了这种宁静治愈的生活。
看着蔬菜一日日的长大,林筠漫想要拥有一块完全属于自己的菜地的心思愈发迫切。
于是在三个月前,她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个空间。
空间不大,只有一亩地,在旁边还有一个十平米的小木屋。
里面只有一张简陋的床和一张桌子。
支教生涯结束,林筠漫回到学校便用自己两年以来省吃俭用抠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存款打了两个大木架和储物柜,专门用来存放东西。
她无意间发现这个空间有保鲜的功能。
放什么东西进去之后不管过多久都是原本的样子。
但因为空间有限,所以林筠漫只能最大限度的进行规划,而木架就是一个很好的工具。
除此之外还买了一些种子,有小麦的、大米的等,也有很多菜种。
将一亩地规划成一块一块的菜畦,除了在角落处用一块建了一个鸡圈、鸭圈和猪圈,剩下的地被划分成了五块。
两块种庄稼、两块种菜,还有一块专门用来种给猪、鸡鸭种的食物。
庄稼三个月成熟一次,蔬菜都是按周期来生长。
不像其他小说中时间那么短也就算了,还要她去松土拔草。
唯一让林筠漫庆幸的是不需要施肥,不然她每个月还得出一笔钱去买化肥。
这让抠门习惯了的林筠漫无比心疼。
而且化肥用多了种出来的粮食对身体还不好。
今天的这只鸭子就是从空间的鸭圈里拎出来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喂养,这只鸭子长得很是肥硕,让林筠漫看着都想流口水。
和美味的啤酒鸭比起来,好像那一点点心痛也可以忽略不计。
虽然自己不介意将空间里的鸭子贡献出来,可她一点儿也没有和胡绍华共享空间的想法。
不是她自私,都说人心最难测,两人这才在一起多久,谁知道对方以后是人是鬼。
不知不觉中人已经来到了那条极为熟悉的宿舍前面。
胡绍华没有正式工作,毕业后在社会上闯荡了一年。
随后家里给拿钱和朋友合伙创业。
虽然林筠漫是他女朋友,但对于公司的事情从不过问。
只是偶尔从对方或两人共同的朋友那里听一耳朵。
据说办的有声有色。
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走到宿舍门口,虽然已经很熟悉了,但右眼皮还是不受控制的跳了起来。
她抿了抿唇,脸上的笑容悄然落下,拿出钥匙轻轻的打开了门。
这个宿舍门锁有一个好处就是开门几乎没声音。
一推开门,映入眼帘的先是一双女人的高跟鞋。
伴随着卧室里若有若无的声音传来,林筠漫原本悬在半空中的心忽然落到了实处。
好像她也没有想象中的伤心。
不过虽然如此,林筠漫并没有悄声离开的意思。
原因很简单,因为她被恶心到了。
虽然两人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关系,但还是让林筠漫感到好像吞了一只苍蝇似的。
没有刻意收敛脚步声,然而两人也没有从卧室中走出来。
林筠漫嘴角勾起一丝嘲讽的笑:“啧啧,这战况还真是激烈呢!”
没有丝毫客气,林筠漫一脚踹到了不慎牢固的卧室门上,发出了一声巨响。
门开了,林筠漫直接转头走到了客厅,看都没看里面一眼,她怕污了自己的眼。
突如其来的巨响直接将战况中的两人惊醒,胡绍华转头就看到了门外一闪而过的身影,心里顿时一突。
当下也顾不得那么多,慌忙拿起一张被单裹在自己身上追了出来。
林筠漫垂眸坐在沙发上,敛下眼皮,看都不看胡绍华一眼。
“胡绍华,事已至此,咱们好聚好散,以后见面就当不相识。”
林筠漫淡淡的说完便站起身要离开。
之所以留下来说这么一句话是因为她想要断的干干净净。
而不是一声不吭直接离开,后面却黏黏糊糊,藕断丝连。
林筠漫想离开,然而胡绍华却并不这么想。
他追对方用了那么长的时间,而且林筠漫长得并不差,就这么放弃着实舍不得。
而且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胡家刚好赶上了一个机会,养猪发家了。
胡家发家之后就搬到了大城市,改行做了别的生意。
但这也引起了一部分人的眼红,说胡家是暴发户。
胡父胡母很不服气,憋着一口气将儿子培养成了大学生。
也很迫切让儿子找一个同样高学历的儿媳妇回来。
但这个儿媳妇的娘家不能强势,要好拿捏。
胡家的地位很尴尬,长得好家庭好的看不上胡绍华。
而胡绍华也拉不下脸去讨好。
看得上胡家的女孩子胡家看不上对方。
于是一来二去,长得好,学习又好,性格平和、又没有强势娘家的林筠漫就被胡绍华盯上了。
俗话说得到了的总是不珍惜。
在追到林筠漫之后,胡绍华便没有那么殷勤了。
不过林筠漫也不在意,她目前对对方也没有太深厚的感情。
当后来胡绍华暗示林筠漫想要发生关系的时候也被林筠漫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别说感情还没到那一步,就算到了那一步,林筠漫也不愿意在婚前发生关系。
于是心中很不爽的胡绍华便开始在外面找起了其他女人。
刚开始胡绍华还小心翼翼的生怕林筠漫发现。
但后来得逞了几次发现林筠漫并没有发现,于是胆子越来越大。
最后甚至将人光明正大的带到自己的宿舍。
他觉得林筠漫既然答应和自己在一起肯定是对自己动了感情,只要自己声泪俱下的请求原谅,对方肯定会原谅自己。
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响,但没想到林筠漫别说歇斯底里了,连一丝让他解释的机会都不给。
这让胡绍华的心中涌起一股怒气。
他都已经拉下面子请求原谅了,林筠漫还想怎么样?
他也不过是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罢了,至于这么上纲上线吗?
再三请求无果之后,看着林筠漫逐渐远去的背影,胡绍华的眼底闪过一丝阴霾。
恶向胆边生!
茶几上放着几个昨晚喝过酒的酒瓶子,胡绍华顺手拎起一个就挥了过去。
饶是林筠漫感受到一阵危机,但还是没有来得及。
后脑勺传来的剧痛和卧室门口女人惊恐的尖叫声让林筠漫脑海一阵阵晕眩。
她捂着后脑勺转过头,恍惚间看到胡绍华那张逐渐靠近的扭曲的脸。
她心一横,手指按了一下伤口。
霎时,一阵剧痛传来,让她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冷气。
但同时也让她有些混沌的心神清醒了些许。
直接抬起脚,朝着得意洋洋的胡绍华的下三路一脚踹过去。
这一脚没有丝毫的留情,没有一点儿防备的胡绍华被踹了个正着。
“啊——”
一道撕裂天际的惨叫声回荡在这片小小的空间中。
林筠漫的瞳孔中倒映着胡绍华瞬间弓下去的身影,嘴角咧开一丝笑容。
伤了她还想毫发无伤,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儿。
眼见着渣男遭到了报应,林筠漫也放心的晕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筠漫的手指动了动。
指尖的触感很是柔软,想来是被人送到了医院。
等醒来一定要感谢一下那个将自己送过来的好心人。
以胡家人的尿性,自己伤了他儿子,不把自己扒皮抽筋已经算好的了,怎么可能会好心的送自己来医院。
眼皮似有千斤重,林筠漫想要动动身子,却发现自己好像浑身都痛。
林筠漫:???
她只是伤了脑袋,不应该浑身都痛啊!
难道是胡家人趁自己昏迷的时候打了自己一顿?
卑鄙!
一股怒气萦绕心头。
林筠漫憋着一口气,在经过了长达三分钟的斗争之后终于睁开了眼睛。
眼前一阵模糊,眼眶十分酸涩。
林筠漫认命的叹了一口气,闭上眼睛重新积蓄力量。
觉得自己适应的差不多了她才睁开眼睛,谁知这一下子却让她愣住了。
入目间不是医院雪白的墙壁,也不是自己熟悉的卧室。
而是那种灰扑扑的石灰水粉刷的墙壁。
在二十一世纪,粉刷出来的墙壁比面粉还白,怎么可能质量这么差。
早就被人投诉的干不下去了好吗!
而且墙面上还东一下西一下的充斥着霉斑。
心底浮起一股不好的预感,虽然身体仿佛被人暴打了一顿一样动不了,但她还是转动着眼珠子打量着四周。
的确是医院的摆设,不过不是她所在附近的那家医院的装潢。
这里的一切十分落后,刷了黄漆的窗户木框已经有脱落的迹象。
门板也是木头做的,原木色,门板的上面还有一个小窗户。
林筠漫抽了抽嘴角,如果不是躺在病床上,她一瞬间觉得自己回到了小时候上学的那所小学教室。
窗户外面随时都会出现班主任的死亡凝视。
念头刚起,门板那边就出现了一张脸。
林筠漫:???
好吧,不会出现班主任,但是会出现医生和护士。
目光扫了一眼房间里面,发现这里摆了足足有八张床。
好家伙!!!
林筠漫一下子就清醒了,她感觉自己灵台从来没有如此清明过。
这TM到底是哪?
最奇葩的是这些人的穿着。
清一色的黑白灰蓝,一点亮色都没有。
房间里的人看起来都是面黄肌瘦,骨瘦如柴的样子,好一点的看起来也是满脸菜色。
一直淡定无比的心陡然间悬了起来,林筠漫才感受到心底传来的不安。
“小姑娘,现在感觉怎么样?”
在林筠漫进行头脑风暴的时候,医生的声音将她拉回了现实世界。
“我……”
准备开口说话的时候林筠漫才发现自己的嗓子嘶哑的不成样子,火烧火燎的。
医生显然也注意到了林筠漫的窘境,吩咐护士给林筠漫倒了一杯凉白开。
林筠漫感激的朝医生点点头,在护士的帮助下这才接过水杯小口小口抿了起来。
不是她不想快点喝,实在是嗓子传来的不适感让她不敢。
万一呛到气管嗝屁了那是她绝对接受不了的。
口里抿着水,林筠漫的视线落到了对面桌子上的那个铁皮水壶。
铁皮表面是绿色的,印象中只有在小时候孤儿院的时候见过。
是那种老式的鸭嘴铁皮暖壶。
喝完水感觉嗓子好点了,林筠漫乖乖的回答了医生问的每一个问题。
虽然到现在还没搞清楚状况,但一点儿也不想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没什么问题了,就是高烧之后留下的后遗症。”
医生问完之后朝着林筠漫安抚的点点头,便转身离开了。
护士帮着林筠漫躺下来,便贴心的带上门离开了。
因为医生进来,有的病人也被惊醒了,原本安静的病房顿时有些嘈杂。
林筠漫却对周围的一切好像恍若未闻,因为她已经傻住了。
她啥时候发烧的,她怎么不知道?
莫名其妙的发烧,怪异的穿着,陌生的环境,让林筠漫心底的恐慌更甚。
她原本以为自己的适应能力够强了,但到这会儿才发现,她好像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坚强。
那种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一点儿也安慰不到她。
睁大眼睛想再寻找一些线索,奈何身体的疲惫感如潮水般涌来,眼皮越来越沉重。
最终还是敌不过来势汹汹的疲惫,林筠漫也不再强撑着,合上眼皮睡过去了。
在外人眼里的林筠漫此时看起来睡得好像并不安稳。
眉头紧紧蹙着,仿佛遇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
然而此时的林筠漫的确来到了一块光幕前面,仿佛身处在电影院第一排,前面就是那大到离谱的荧幕。
在这块荧幕上面,林筠漫看到了一个女孩的一生。
纵然此时的自己像是一个旁观者,但林筠漫在看清女孩面容的一瞬间,清楚的感受到了来自身体的颤动。
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长,林筠漫终于消化掉自己所看到的一切。
她穿越了!
不,确切来说是穿书了。
身为一名老师,平日里繁琐的事务占据了大半的时间。
但是对于一名资深小说爱好者来说,就连蹲个厕所的时间都要被利用上看小说。
而这本书她并不陌生。
就是她在穿书前两天蹲厕所的时候看到的一本年代文。
当时看的时候被里面的恶毒养女气得差点便秘。
养不熟的白眼狼这句话在这个养女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当时她还怎么来着?
哦,想起来了!
这本小说让她当时候因为看养崽文想收养一个孩子的火热的心登时冷下去大半。
原来要收养一个孩子要综合考虑那么多因素。
好不容易养大了吧,万一遇到个不识好歹的,不孝顺你也就算了,最后还反咬你一口。
那就真的是上辈子刨了人家祖坟了!
然而这还不是最关键的。
最最关键的是,她,林筠漫,一个不说善良,但绝对不算坏人的二十一世纪孤女。
竟然被渣男一瓶子砸成了书中的林筠漫。
不同于逆境中生长的林筠漫,书中的林筠漫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炮灰。
一手好牌愣是被她打了个稀烂。
作为一个丑小鸭,原主原本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
因此在卫生院刚生下来就被扔了。
刚好原主养母因为遭人算计早产,肚子里七个月的女儿没有保住。
承受了丧女之痛的原主养母在看到原主满身血污,被冻的浑身青紫的样子时,顿生恻隐之心。
将原主捡回来之后,原主养母在原主身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就连原主养父和便宜哥哥也对这个女儿(妹妹)很是疼爱。
在全家人的娇惯下,原主刚开始在养父家得势时还算乖巧。
虽然有点骄纵,头脑也简单,但绝对谈不上大奸大恶。
问题就出在了养父家失势后。
原主的养父林正坤是一名退伍军人,转业之后便进了机关。
后来通过贵人提携和自身的能力,成功的混到了副市长的位置。
而且林正坤个人能力极强,虽然爬到副市长的位置,但并没有混吃等死。
在这个位置上三年便成绩斐然,早已经超过了处于同样位置的其他几人。
如此一来自然而然就成了几人的眼中钉。
要知道他们的年龄比起林正坤大了不少。
按照上面对林正坤的欣赏,此次晋升不出意外就是林正坤了。
其他几人自然着急了,于是心一横,直接合伙摆了林正坤一道。
林正坤即便是个人能力再强,也防不住群狼环绕。
就这样一盆脏水毫无预兆的泼到了林家的头上。
林正坤和林母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带走了。
因为有心人的算计,林家的案子结的非常快。
林家一夕之间地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结局也已经注定。
林父如今已经四十六岁,林母也已经四十二岁了。
两人原本还是乌黑的头发短短三天时间就已经白了一大半。
好在之前林父就将长子林宜年送到了部队。
外面闹腾的再厉害,但对部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如今的林宜年在部队什么情况原书中也没有多少笔墨描写,虽然是男主,因为全文大部分笔墨是围绕女主描写。
不过林筠漫倒是记得在结局部分提到过这个便宜哥哥,混得还不错。
所以她推测林宜年此时最多吃一番苦头,但不会危及到性命。
最让林筠漫糟心的是原主遗留下来的烂摊子。
在剧情里面原主在林家出事之后第一时间就撇清了关系,压根忘了自己的小命都是林家给的。
就这还不算,这姑娘在这次病好了之后直接盯上平时和林父关系不错的同行,给对方的儿子下药逼迫对方娶了自己。
原来原主也并不完全蠢,知道自己现在失去了林家的庇护,当务之急是赶紧再找一个靠山。
而向敌人投靠的最好方法就是作证。
于是她后来就在那位所谓公公的忽悠下,做了大量的伪证,同时也让林父林母回来的时间延后了好久。
那下黑手的几位怕这件事如果被林正坤的铁哥们知道了,林家迟早得翻盘。
这次就是打通了关系,在林正坤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如果被林正坤反应过来,谁死谁活还真不一定。
但原主不知道,只担心自己的优越生活没了保障,压根没想那么多。
这也导致后来林父林母在乡下得到了女主的照顾,因而获得了林父林母的好感。
而原主在林父林母好不容易回来之后又是各种作死,最后竟然盯上了自己的便宜哥哥。
结局自然不言而喻,被女主狠狠的摁在地上摩擦。
林筠漫当时看到这里的时候就呕的要死。
先嫁给林父死对头的儿子,再盯上自己的养兄,这是什么狗血的脑回路。
难道说真的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林父林母这种高知分子都改变不了原主骨子里带来的愚蠢和自私。
但是不管怎么说,总让林筠漫有一种原主被强行降智的感觉。
虽然整篇文是女主奋斗爽文,但也不至于将女配,不,炮灰写的如此弱智吧!
最主要的是这炮灰还和自己同名。
真是白瞎了这么好听的名字。
于是看到这里林筠漫便草草翻到后面,满意的看到原主这作死的小炮灰把自己成功的作没了这才满意。
然后弃文。
却不料被胡渣男一瓶子又给敲了回来,还变成了原主。
林筠漫:“卧艹……”
算了,我是文明的美少女,不骂人。
深呼吸了好几下,林筠漫伸出手指朝老天竖了个国际手势才泄气的叹了口气。
按照时间来推算,明天就是林父林母被带走的时候,所以现在当务之急是解决自己的困境。
想到原主遗留下来的烂摊子,林筠漫头疼的揉揉额角。
所以严格来说,现在的林筠漫已经和林家没有关系了。
小说《穿成七零炮灰知青,揣着空间下乡》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