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宠妻小说一月四日,天气晴 推荐大家阅读,本小说作者王小加是个网文大神,主角是林余加魏宋夕。书中主要讲述了:我顶着大太阳只想为你撑伞——《园游会》每天早上醒来后,魏宋夕都会拿起床头的画本随意涂画,画完一副后才起床洗漱出门。魏宋夕是非常喜欢画画的,母亲宋琳也看出他有天赋,所以从三岁开始便送他去专业的绘画班学习……
《一月四日,天气晴》 免费试读
我顶着大太阳
只想为你撑伞
——《园游会》
每天早上醒来后,魏宋夕都会拿起床头的画本随意涂画,画完一副后才起床洗漱出门。
魏宋夕是非常喜欢画画的,母亲宋琳也看出他有天赋,所以从三岁开始便送他去专业的绘画班学习,这一画就画到了初三暑假。
初三暑假那年,父母由于种种原因,积累多年的矛盾爆发,最终离了婚。魏宋夕心里并不是很难过,他觉得离婚对父母来说是解脱,是正确的选择。
高一开学没几天,宋琳便离开苏城回到娘家,于是魏宋夕便和父亲魏寒光住在一起。魏寒光经商生意繁忙,许多个夜晚,魏宋夕回到家没有人给他留一盏灯。
魏宋夕不难过,只是时常觉得这样的家让他心里空落落的。
其实魏宋夕学习一直很轻松,上课听一遍,下课把作业做一遍,每次考试几乎都在年级前三十。而且他不偏科,学文学理都不成问题。
于是他课余时间除了和男生打球,就是画画。但父亲觉得高中学业最重要,今后他是要上重点大学学金融,然后接班公司的,于是便以学业繁忙为由在高一开学前停了魏宋夕的绘画班。
但魏宋夕多年画画的习惯已经养成,现在无非自己睡前睡后或者空余时间随手画一画,避免手生。
最后一笔落下,魏宋夕才意识到自己画的竟是林余加。
画中女生梳着不高不低的马尾,笑容明媚动人,但仔细看去,女生的五官并不是特别清晰真实,魏宋夕这才发觉自己还没有认认真真看过林余加的脸。
想起昨天感冒的林余加,魏宋夕拿起手机给她发了消息:
“?”
不一会儿林余加发来“??”。
躺在床上的林余加感觉自己又开始烧起来,这时收到魏宋夕发来的一个问号,她没有思考什么就跟着回复了两个问号过去。
余英刚准备好早餐,看到女儿林余加穿着单薄的一件睡裙就下来,于是拿起椅背上的针织外套立马给林余加披上,摸了摸她的额头,关切地问:“是不是还在烧?”
“是的…妈妈,我难受。”说完林余加开始咳嗽。
余英决定还是带女儿去医院看一下,但是今天开学第一天,余英学校里还有很多事情等着她,只好把林余加交给余扬。
余扬睡眼惺忪地吃着早饭,头发乱成稻草。
林余加吃不下东西,蔫蔫地坐在一旁。
“咳咳…哥,你能不能给我榨杯橙汁啊?”林余加可怜兮兮地看着余扬。
余扬打着哈欠起身去了厨房,不一会儿一杯鲜榨橙汁就放在林余加面前。
“不冰,你喝吧。”
林余加用嘴唇试了试温度,看来余扬没有用冰箱里的橙子,“谢谢哥哥,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咳咳咳…”
“喝完跟我去医院,看你样子应该要挂水。”
林余加一听要挂水,清了清嗓子,“那个…哥,我觉得我吃药就好…”
“你嗓子都有点哑了。”
“…可是第一天开学,我要去上课。”
余扬快速把粥喝完,“你这么聪明,落下几节课没事。”
“但是……”
“怎么,你终于肯承认你傻了啊?”
“.…..”
算了,看在橙汁的份儿上,林余加没有回嘴,上楼换了衣服拿着包和余扬出门。
余扬高三暑假考了驾照后父母就给他买了车,平时放假在苏城给他开。林余加时常说余扬是“败家公子哥”,余扬说有本事别坐车。
最终还是林余加落败。
路上林余加收到了妈妈的短信,告诉她已经向班主任请了假,要听医生的该吃药就吃药该挂水就挂水。
林余加无奈,打开QQ打算跟夏和曼说一下,顺便让她放学后把笔记和作业带来。
打开QQ,她看到魏宋夕的头像跳动,发来的是三个问号。
林余加一阵无语,魏宋夕还真是客气,发两个问号给他,他倒还回三个。
但她还是莫名被戳中了笑点,噗嗤笑了一声。正在开车的余扬通过后视镜看了看林余加,“发烧还不忘犯花痴呢?”
林余加立马垂下嘴角,一脸正经地把外套拉链拉上没有搭理余扬。
看着窗外,林余加想,不如给魏宋夕撒个娇,反正不是当面的,胆子大点也没什么。
于是她在对话框中打下:“魏哥哥,我要去医院挂水了呢。”,再附上一个可怜的表情。
林余加摁下发送,再在心里默念了这句话……可惜那个时候没有“撤回消息”功能,再矫情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消息发出去。
刚走到学校门口的徐飞正在喝牛奶,他看到不远处的魏宋夕正低头走在前面,于是悄悄跟上去伸长脖子看魏宋夕在干什么。
“魏哥哥,我要去医院挂水了呢。”徐飞照着内容读了一遍,读完便听到“啪嗒”一声,手里的牛奶掉下,袋子里的牛奶撒了一地……
不远处的周峰看见一地的牛奶直接快步走了过去,“干嘛呢你们俩!”
魏宋夕见状收起手机就朝教学楼跑,徐飞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周峰扯到了一边,足足接受了来往师生十多分钟的“注目礼“。
从教室后门进去,魏宋夕用书包拍了拍正趴在桌上睡觉的倪天宇。
“醒醒。”。
倪天宇依旧闭着眼,“说,什么事?”
魏宋夕把QQ打开,又看了一遍林余加发来的消息,仿佛耳边已经响起林余加那一声嗲嗲的“魏哥哥”。
魏宋夕抿了抿嘴,耳尖悄悄泛红。
“下课和我去一趟一班。”
倪天宇伸着懒腰,“林余加今天又没来上学。”
“你怎么知道的?”魏宋夕一把捏住倪天宇的肩膀,声音平静但手劲不小。
倪天宇吓得一哆嗦,默默把魏宋夕的手从肩膀推下去,“你别激动别激动,早上碰见夏和曼,她和我说的。”
魏宋夕没有作出反应,倪天宇接着说,“听说,她都烧去医院了。”
“我知道。”
“哟,这你又知道啦?”倪天宇睨视魏宋夕,打趣地说道。
魏宋夕拿出手机,倪天宇看见屏幕上那句“魏哥哥”时,一个踉跄差点没坐稳,“魏哥哥,你好厉害哟~~人家好怕怕呢~~”。
倪天宇尖声学林余加说话,一边还不忘伸出手指挑起魏宋夕的下巴。
下一秒两人打闹起来,不少路过的女生都觉得今天大饱眼福,“冰山美男”魏宋夕此时居然笑得如此灿烂。
9点多的时候林余加已经挂上了水,余扬照老样子给她买了荔枝味棒棒糖,每次林余加挂水打针后都要吃荔枝味的棒棒糖,余扬因此老嘲笑她是小学生。
“小学生怎么了,说明我年轻可爱,不像你朽木不可雕也。”
“生病把脸皮生厚的人我也是第一次见。”余扬看了看手表,起身准备走出输液区。
“哎哎哎,哥!你别走啊!”林余加以为自己把余扬气走了,赶忙拉住余扬。
“我不走,我去抽个烟。”
林余加松开手,心想这家伙没比自己大几岁已经学会抽烟了。还是魏宋夕好呀,干干净净的,看着就让人舒服。
忽然手机震动,是夏和曼的消息。
“你在哪个医院?”
“市立医院。我好无聊哦。”
林余加看了看时间,这会儿正是上第二节课的时候,夏和曼的消息回的很慢。林余加又发了一条过去。
“我哥抽烟了!”
其实余扬身上闻不出什么烟味,林余加也并不讨厌抽烟的男生,只是她觉得羡慕,长大似乎可以变得自由,一切都理所应当没有阻拦。
她开始幻想自己上大学的模样,是否还会天天见到夏和曼,是否能和魏宋夕并肩牵手散步、结婚、生子……
林余加觉得自己想得太多,还有那么多年等着他们去经历,大家会变成什么样子,谁都不会知道。
不一会儿夏和曼回复消息,“哇!抽烟的余扬哥肯定帅爆了!”
……
这几年,林余加或多或少有感觉到夏和曼对余扬有不一样的情愫,只是夏和曼不提,那么林余加也就没有过问,偶尔夏和曼会和她表达余扬有多好多优秀,她也只是装作嫌弃应付几句,并没有捅破什么。
大概是昨晚做梦太多,林余加睡得并不好,带着疲惫的她眼皮越来越重,最后含着棒棒糖慢慢睡过去。
这一觉她睡得倒是踏实,醒来的时候快要11点半,护士已经准备过来取针了。
回家路上会经过校门口新开的瓦罐汤店,林余加说想喝玉米排骨汤,余扬便把车靠边停下进店去打包。
林余加在车里等着,看到来来往往出来吃午饭的学生,心想不知道能不能遇见夏和曼他们。
中午的太阳还是有点大,不少女生都结伴撑着伞,林余加把脸凑在车窗上往外张望,不一会儿鼻尖热出了一层汗。
这时夏和曼从马路对面跑过来,林余加在车里朝她不断挥手。下一秒,她便看到了夏和曼身后的魏宋夕和倪天宇。
夏和曼隔着车窗对林余加使了个眼色,林余加打开车门,“上来吧,我哥没熄火。”
但夏和曼没有上车,“余扬哥呢?”
“给我买瓦罐汤去了。”
夏和曼听到后转身和魏宋夕说:“你陪她。”然后拉着倪天宇就朝店里走去。
车里冷气开的不大,后排的林余加此刻居然有点微微出汗。她忍住想要转头看魏宋夕的想法,但又觉得有点渴于是转身找水杯。
转身一瞬间,她撞上了魏宋夕的目光。
这一双桃花眼,真是不能多看,看一下林余加便心跳加速。她急忙翻包,掩盖自己的害羞。林余加又突然想起早上喊魏宋夕“魏哥哥”,一下子手没拿稳,包又滑到了座位上。
正想伸手去拿,包被魏宋夕拿起来放到了她腿上,随后魏宋夕从包里摸出水杯递给林余加,“渴了?”
林余加慢慢接过,“嗯,天好热呀。”
对方没有回话,林余加正打开杯盖,猛地听到一句懒洋洋的带着笑意的“喝吧,林妹妹。”
魏宋夕眼看林余加的耳朵“咻”一下就红了起来。
“简直就是在犯罪!”林余加一边想着,一边又开始咬起大拇指。她觉得自己喜欢上的男生就像一只小蜜蜂,自己是一朵娇艳美丽的花,他飞过来停一下,飞走后又飞过来停一下,反反复复,直到最后花蜜被采得一干二净。
林余加只觉大事不妙。
而魏宋夕却满眼笑意,看着林余加的眼神是自己从未发觉的温柔。
余扬在店里碰见夏和曼和倪天宇,起初以为倪天宇是夏和曼的男朋友,便以哥哥的身份侧面提醒他们,“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想法很正常,但高中还是学习第一,你们的关系可以保持,但不能越界。”,听得夏和曼哈哈大笑。
“余扬哥,他是我高一同学,你想太多了吧!“
余扬觉得是小姑娘被拆穿后的不好意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随后问他们想吃什么,一起买了到家里吃。
“哥,我们在食堂吃过了,你好了就走吧。”
等余扬他们上车后,发现后座的魏宋夕正看着窗外,嘴角挂着淡淡笑意。而一旁的林余加也看着窗外,耳朵还红着。
夏和曼让倪天宇坐副驾,自己打开车门示意魏宋夕往里面挪。
原本三个人坐在后排并不挤,但夏和曼非说太阳晒、窗边热,一直往里面挪,直到林余加的肩膀碰到了魏宋夕的手臂。
“好姐妹!”林余加心里感谢了夏和曼一万遍。
林余加闻到身旁男生衣服上淡淡的肥皂味,肩膀传来他的温度,她侧眼看到魏宋夕的右手,手指白净、修长,指甲也修理得整齐,中指一侧有一小块老茧,她想这大约是学写字时留下的吧。
这仅仅几分钟的路程,让林余加对魏宋夕的喜欢似乎又多了几分。
她对自己选择的暗恋对象越来越满意,满意他的眼睛,满意他的鼻梁,满意他的手指,就连那一小块茧都显得可爱别致。
小说《一月四日,天气晴》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