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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林美如在儿子那里,待了整整三天。

在这段时间里,儿子对她关怀备至。

不仅悉心照料着她的生活起居,还特意拿出一万元现金给林美如。

并嘱咐他的女友王思雨,陪伴林美如去购置新衣。

“妈妈,您一定要找回真正的自己呀!

在我的眼中,您一直都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刘胜利希望妈妈以后,只为自己活着。

她不能再牺牲自己了。

一旁的王思雨也连忙附和道:

“阿姨,可不是嘛,如果您能重新设计一款适合自己的发型,再换上一身漂亮的衣服,那简直就是焕然一新呢!”

林美如身上的衣服,款式早就过时了。

还有她的发型,老太太发型,太土气了。

她听到孩子们如此真诚的话,林美如点点头:

“好!我听你们的!

儿子,等我以后摆地摊,挣了钱,我再还你。”

“你是我亲妈,花儿子的钱难道不应该吗?

妈,不用你还,以后,我养你!”

刘胜利真是一个好孩子啊!

现在林美如手里有了三万块钱。

她心里计划着摆地摊,有这些启动资金,足够了。

于是,在两个孩子的热情鼓舞之下,林美如高兴地走进一家装修精美的理发店。

经过与理发师一番细致的沟通和交流后,她终于选定了一个全新的发型。

当剪刀在发丝间飞舞时,仿佛也剪断了她的过去,那些沉重的束缚;

当烫发药水散发出阵阵清香时,似乎又唤醒了她的沉睡已久的活力与自信。

从理发店出来后,王思雨又陪着林美如马不停蹄地直奔商场。

林美如不舍得花钱:

“思语啊,不用太贵,只要款式大大方方的就可以。”

“阿姨,穿衣服,要跟你的气质搭配起来才行。

你放心好了,保证既省钱,又好看。”

就这样,总共花了不到3000块钱,从内到外,一共买了三套衣服。

“妈,把你以前的衣服都扔了吧,以后全穿新的。”

王思雨这姑娘不错,跟亲闺女似的。

“思雨啊,阿姨谢谢你,你真是一个好姑娘!”

当林美如站在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时,她不禁有些恍惚——

镜子中的这个女人,还是记忆中的自己吗?

恍如隔世一般!

时间过得太快了!

一眨眼的功夫,她都50岁了!

只见那一头时尚亮丽的新发型,恰到好处地修饰着她的脸型。

而她身上穿着的那件款式新颖的米色套装,更是将她的身材曲线完美地展现了出来。

一时间,林美如仿佛穿越回了年轻时代。

那个充满朝气与魅力的美丽女孩,好像再次浮现在她的眼前。

她的眼角顿时湿润!

我还活着,我活着呢!

她眨巴眨巴眼睛,把液体吸了回去。

“哇塞,太美啦,阿姨!您看起来一点儿都不显老呢!”

王思雨惊叹不已地夸赞道。

此时的林美如望着镜中的自己,心中百感交集,这20几年,犹如做了一场噩梦一般。

她暗自思忖道:

在三桂村度过的那段日子,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

那个曾经黯然失色、被生活消磨掉光彩的林美如,已然死去!

如今,曾经那个怀揣着豪情壮志、拥有满腹才华、心怀远大理想,美若天仙的林美如,找回来了!

林美如重生了!

重生了!

刘胜利和王思雨,一起开车带着林美如,把她送回三桂村。

林美如从车上一下来,胡同里的村民们,所有看到她的人,都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这是谁?是林嫂子吗?”

“是,就是她啊!”

“林嫂子,你太漂亮了!”

“哇塞,林嫂子,你比电影明星都好看啊!”

“林嫂子,你一下变年轻了20岁啊!”

整个胡同的村民,都在赞美她的年轻和美丽。

林美如换了打扮,就像脱骨换胎了一样。

其实她自己明白,真正变化的是她的灵魂。

一个人的灵魂世界改变了,从内向外,散发出来的气息就不一样了。

她本来就是天然大美女,再经过这么一装扮,自然,她整个人看起来,都变得闪闪发光,神采奕奕。

她的衣服虽然不是什么大牌子,可穿在她身上,协调和谐,跟她的气质搭配的挥然一体。

让人看了,就是舒服,有眼前一亮的感觉。

“李婶好!”

“翠花好!”

林美如跟邻居们打招呼。

“这位姑娘是谁啊?”有人看到王思语。

刘胜利也笑着给大家介绍:

“这是我媳妇!”

王思雨礼貌地跟这些邻居问候。

他们立刻夸赞:

“哇,林嫂子,你好福气啊,你有儿媳妇了!真漂亮!”

林美如笑着跟邻居们聊天。

本来她在胡同里,在全村,她的人缘就好。

她毕竟在三桂村,当了几年的乡村教师。

有的村民,曾经是她的学生。

大家都很尊重她。

她觉得出轨的是刘大牙,又不是她林美如。

她不丢人。

她要风风光光地,挺直腰杆地,在三桂村,好好地生活。

而且从此,她是为自己而活!

她老公出轨了,别人可能会议论纷纷。

但是,论事,论做人,她没有任何过错。

村民们是同情,是看热闹,还是看戏,都没关系。

她就是要让全村人都看看,她林美如以后,会活的比以前更好。

大家围着林美如,就像看新媳妇一样,整个胡同的人都沸腾了起来。

刘胜利拿出钥匙,想打开门进家。

结果发现:

“咦,怎么打不开?”

他反复看了半天,这才发现,锁又被人换了新的。

看来,是刘大牙趁着妈妈离开这几天,他又找人换了新锁。

“可恶!”

“妈,你和思语坐到车里去等我。”

刘胜利还没有买房子,他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学生,只是一个私企的打工人。

省城的房价很高,他可买不起。

林美如觉得,在省城租房子太贵。

她想回三桂村摆地摊。

学校门口,正好有一个小广场,早晨,晚上,都有摆地摊的。

而且那块地方就在大路十字路口。

上班下班的人,好几个村庄的人,都要经过这个路口。

人流量很大,在这里摆地摊,不用花租金。

她只需要买辆电动三轮车,做个做饭的灶台支架就行。

这样,她的启动资金只需要三五千块钱,她就能卖起来她的大饼包肉。

所以,她让儿子把他送回来了。

刘胜利原本想着,妈妈离婚了,依旧可以住在他家原来的院子里。

就当她住儿子的家就行。

跟刘大牙没任何关系!

可他没想到,刘大牙竟然这么可恶,找人又换了锁。

那好,你换吧,我这就跟你分家!

于是,刘胜利从村子里,喊来十几个会干建筑的工人,又跑到省城北郊建材店里,买来砖头和水泥。

他把院子一分为二,屋子也一分为二,都用砖头垒成了一道两米高的墙。

然后开了两个大门。

“妈妈,你住靠大街的这一半,这是你儿子的家,任何时候,你都可以住,你放心住!”

这工程干完,太阳就都落山了。

林美如和儿子,一起收拾家具。

大部分,她都留给了刘大牙。

缺什么,儿子都给她买了新的。

很简单,不就是一个吃饭的地方,睡觉的床吗?

林美如,经过简单的收拾,一个新家就这么诞生了。

他们娘俩和王思雨,在这里忙碌到半夜。

刘胜利为了保护妈妈,他打算多陪妈妈住几天。

等着家里消停了,刘大牙不找妈妈麻烦了,他再回单位上班。

……

第二天,刘大牙接到白园园的电话:

“林美如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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