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动静,冯母出来看了一眼,就看到一小家碧玉的姑娘,跟自家闺女站在一块,“秀秀,这大晚上的,谁啊?”
冯桂兰没见过李云雅,看着眼前的人就觉得陌生,“妈,这是云龙的妹妹云雅,这几天在医院照顾我婆婆,云龙晚上守在医院,她到咱家住几天,白天上医院。”
“云龙的妹妹啊?真没看出来,糙老爷们,有这么一个娇俏的妹妹,天色不早了,你带人家赶紧进屋去,我把大门关上。”
冯桂兰边说边转身欲去关门,手里的马灯在夜风中轻轻摇曳。
昏黄的光洒在姑娘清秀的脸庞上,添了几分柔和。
李云雅拘谨地揪着衣角,微微低头,轻声道谢:“谢谢伯母。”
冯桂兰笑得慈爱,摆手示意不必客气。
庞秀秀挽起李云雅的胳膊,两人并肩步入屋内。
细碎的脚步声和低语交织在静谧的夜色中。
老宅的大门缓缓合上,将外界的喧嚣隔绝在外。
屋内,庞秀秀从一只木箱中翻出一叠衣物,递给李云雅。
那些衣裳虽然不穿了,却干净整洁,散发着淡淡的皂角香。
李云雅接过衣物,指尖触碰到衣料时,一阵细微的摩擦感传来,是细棉布料制作成的。
“云雅,这几天你就只能跟我先凑合一下了。
这是我之前穿的衣服,你没带换洗衣物,就穿这些,等明天我让我妈给你改改。”
相比于庞秀秀,李云雅的身形更加的瘦弱,身上的衣服也都是浆洗泛白的,全然没有一个姑娘该有的样子。
就算是她身边条件不好的同学,也不会穿洗的发白,不合身的衣服,衣服不合身,有明显缝补修改的痕迹。
衣服上的补丁被绣上了梅花、蝴蝶一类,针脚细密, 但也磨灭不掉衣服不合身这一点,摸上去,又硬又粗。
李云雅的目光在衣服上停留片刻,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随即轻轻点头,眼中闪烁着感激,“谢谢嫂子,不用改了,我哥明天会给我带衣服的。”
“这些衣服我穿着都不合身了,你不嫌弃就拿去穿,再怎么样好过你现在身上穿的粗布。
你也到了爱美的年纪,应该捯饬捯饬自己,等回头发了布票,我给你和妈都做一身新衣服。”
庞秀秀安抚着小姑娘,她知道李云雅这年纪敏感,小姑娘善良,心思细腻,为了不给她家里添麻烦,不挑不捡,就是这样,才越发让人心疼。
“嫂子,我有衣服穿的,你对我哥好些就成,我哥好,我和妈就好。”
李云雅触动,眼眶微红,连忙低下头,细声细气地说着,双手紧紧抓着衣角。
她妈说了,哥结婚了,就不同了,不能再让她哥对她们付,付出太多,不然嫂子会不高兴的。
到时候,弄的她哥也不好,全家鸡飞狗跳的…小姑娘想的多,也不想去麻烦人。
庞秀秀见状,心里更不是滋味,她温柔地拉起李云雅的手,那双手细瘦冰凉,指尖还带着些许的茧。
庞秀秀轻轻摩挲着,眼中满是疼惜,“傻丫头,你哥是我丈夫,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咱们是一家人,不分那么多,也不用这么小心谨慎。
等会试试这些衣服,不合身我让我妈再给你改改。”
说着,便拿起一件淡蓝色的衣裳,比在李云雅身上,那颜色衬得她脸色都好了几分。
李云雅去洗漱,庞秀秀到了爸妈屋子,“爸妈,我想跟你们说点事。”
“你是不是想交代我们,对那丫头好些?
方才她说的话我们都听到了,不用你说,我们都会照顾她的。
像她这个年纪,你都抽条结实了,她还小咪喽一点。
穷苦人家的孩子早懂事…害,也是个让人心疼的姑娘。”冯母轻轻叹了口气,眼神中满是感慨。
看着旁边坐着看报纸的冯父,“你刚才是没看到那个姑娘,人小小的一只,比咱们闺女还瘦。
胳膊肘跟烧火棍似的,风一吹就要跑…”
“你那小姑子,是个懂礼数明事理的。
不像别家小姑子,嚣张跋扈,刁难人。”
“妈,她怕麻烦我们,明天我去上班,给她和我婆婆多做点吃食。
这个月发了工资,我会把钱给您的。”
庞秀秀就是这样的人,人家对她好,她对人家更好。
“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我可不要你的钱啊。
李云龙现在没有工作,他们家,就你一个人有份工资。
你自己留着贴补吧,不够,回头我跟你爸再给你点。
万事开头难…要不要,我让你爸给他安排一份工作?”
“再怎么样,也比无业游民来的强。”
庞秀秀摇了摇头,“爸妈这事你们就别操心了。
爸,你不是很看好李云龙这个人吗,你觉得呢?”
“人呐,那都有看走眼的时候。”
“爸!!!”
“行行行,不过闺女说的对,这事不着急,看看再说吧。
我看那小子身上有股子牛劲,想干事,多半差不了。”庞父补了一句。
“呵,搞得你非常了解那小子似的。”
“闺女,咱们还是得留一手……”
天刚破晓,李云龙蹬着新自行车,穿梭在蜿蜒的乡间小道上,车轮碾过湿润的泥土,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他所在的村是青屏村,青屏村不是叫着玩的,村如其名,植被覆盖度高,物种丰富,物产富饶,土地肥沃,年年生产都是排第一的。
清晨更深露水重,雾气弥漫在空气中,如今已是六月天,可一早却被白雾笼罩着。
一大早赶着回村,是为了山上收套子和采菌子的,如今城里人都有钱,就稀罕山里货。
但山里货不好搞,一些老实巴交的人,胆子也小,就算弄着,也不敢拿去卖。
啥长尾雉,竹鼠,猴头菇,竹荪,羊肚菌,虫草花,都是如今卖的高价的东西,这些东西一早上山才找的多。
尤其是猴头菇,竹荪,竹鼠,多半选择在清晨出没。
青屏村在薄雾中若隐若现,宛如一幅淡雅的水墨画。
山林间,晨露凝重,每一片叶子都挂着晶莹剔透的水珠,闪烁着刺眼的光。
他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心中满是对收获的期待。
抵达山脚,李云龙熟练地将自行车倚在树旁,手持镰刀和竹篓,步入密林深处。
阳光透过密集的树冠,斑驳地洒在地上,形成光与影的交错。
他轻手轻脚地穿梭其间,不时停下脚步,仔细检查着树干和地面,寻找着那些隐藏起来的东西。
一处灌木丛中,一抹艳丽的色彩吸引了他的注意,拨开枝叶,是一只长尾雉,尾巴七彩,听到动静直接飞走。
而原地,一株肥硕的羊肚菌赫然映入眼帘,散发着淡淡的泥土香……
在林中带着,直至白雾散去,日头出来。
东北的夏天,日头出来的早,三四点就天明了。
等他下山的时候,也还早,才六点左右,他两点回来的,三点上的山,扯着一尿素袋的东西下山,将东西借放在牛棚旁边的屋子里。
抽空回家蹭饭吃,顺带给老娘和小妹收拾东西。
嘴角叼着狗尾巴草,双手插兜,往回走,挨家挨户都起了,村里鸡鸣声不断,噢噢噢的叫着。
往回走,路过草垛,听到了一阵的动静,扯了扯嘴角,只觉得是村里情不自禁的小年轻偷情呢。
不曾想,一道熟悉而略带哭腔的声音传来时,脚步不由一顿。
“我不是跟你说了吗,不要再来找我了,不要再来找我了。
我现在已经嫁给了李云飞,你天天来找我,是不是想害死我!”
李云龙面色一变,放轻脚步,猫着身子,过去偷听。
悄悄靠近,透过草垛缝隙望去,只见一名男子正紧握着一名女子的手腕。
而那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方子婷,跟她拉扯的男人也不陌生,是同方子婷一块插队的男知青叶叔华。
叶叔华的眼神中满是不甘与痛苦,他紧拽着方子婷的手肘,仿佛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你为什么就是不愿意等等我,我回家跟我父母说过了。
只要你愿意在等等,我们就能一起回城,一起等分配工作,这不是我们之前说好的吗?”
他的声音带着颤抖,眼眶泛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方子婷挣扎着,脸上满是决绝,她的眼眸深处藏着深深的厌恶。
“叶叔华,你放开我,要我怎么说你才明白,我们回不去了,我已经是李云飞的人了……
你说的回城,得等到什么时候,你的父母有关系?
他们能帮你回城,帮不了我,我的成分特殊,比我成分好的都回不了城,回程表被卡着不动。
你用什么跟我承诺?!”
“就算你等得起,我的肚子也等不起。”
“你…你的肚子…你怀孕了?!那孩子…是我的?!!”叶叔华震惊的看着眼前的女子,眼神中充满着难以置信。
“我笑你真够蠢的,孩子是你的,我至于跟李云飞结婚?”
“不,……你骗我的是不是,你说好一辈子就跟我一个人好的。
你就只爱我一个人,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你骗我的对不对。”
方子婷被摇晃的头晕,“叶叔华好聚好散,要怪就怪你家里人关系不够硬。”
躲在草垛里偷听的李云龙冷笑,这女人还真够有手段的。
脚踩一条船还不够,居然踩三只。
把他们耍的团团转,是这女人手段高明,还是他们太笨了?!
李云龙不禁怀疑起自己的智商。
不过,这方子婷还真是心思毒辣,用不上就直接丢。
就算是西门庆来了,都得自愧不如。